100萬存銀行變1元 山東苦主討錢不成被刑拘

山東棗莊一名孫姓女子2009年將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存入棗莊農商銀行,5年後發現銀行戶頭中只剩下1元。在與銀行交涉期間,銀行指控其偽造存摺,孫女士被刑拘。調查後發現,孫女士的錢是被銀行內部人員冒名取走的,此事引發民眾對銀行內部存在巨大漏洞的疑慮。

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的來龍去脈是:2009年7月,孫女士在恆泰農村合作銀行存入50萬元,同年9月,又存入50萬元。

2014年,恆泰農村合作銀行改制,改制後更名為棗莊農商銀行。

2014年下半年,孫女士到銀行取錢,發現帳上只剩下1元錢,孫女士氣急與銀行交涉,期間銀行報警,派出所卻拒絕處理,讓孫女士去找法院。

之後,孫女士起訴棗莊農商銀行。在審理中,棗莊農商行稱,孫女士的存摺是假的,同時稱孫女士長達近6年對該資金不予管理,不符合常理。

因銀行指控孫女士偽造存摺,2018年3月21日,薛城公安分局以涉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罪名,將孫女士刑事拘留。

2020年4月9日,警方宣稱,經過偵查確認孫女士並沒有偽造存摺,後來又出具了《終止偵查決定書》,載明經調查沒有證據證實孫女士實施了變造金融票證的行為。

根據刑事偵查卷宗顯示,孫女士將錢存入銀行後不久,就被一個名叫田艷的人取走了。

據了解,田艷是銀行內部人員,她通過掉包存摺套取其他儲戶的資金超過600萬元。田艷也因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等被判刑。

真相大白之後,孫女士要求法院宣判,讓銀行支付她的100萬存款及利息。

法院稱,沒有證據證明田某取得了孫女士的授權,也沒有證據證明孫女士和田某之間串通欺騙。棗莊農商行作為金融機構,未盡到保證儲戶存款安全的義務,導致儲戶的存款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020年12月24日,法院判決,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孫女士支付存款100萬元及利息。

但是,棗莊銀行一直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2021年7月1日,法院對棗莊農商銀行薛城支行立案強制執行。

事件引發民眾關注,不少網友稱,儲戶存款隨便被他人取走,看來錢存到銀行並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而且出事後,銀行非但不打算負責,還以偽造存摺之名報警,就這樣誰還敢往銀行里存錢?

還有網友稱,現在不公平的事太多了,如果這次法院不靠譜(這種事情還是蠻多的),那麼孫女士不但要不回自己的錢,還要被判刑,要知道偽造金融票據的刑罰可不輕啊!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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