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米華」非法經營賭博 被判162罪成坐牢18年

綽號「洗米華」的太陽城集團創辦人周焯華,涉嫌非法經營賭博,被控罪名高達289項。澳門初級法院周三(18日)裁定162項罪名成立,包括:黑社會罪、不法經營賭博、詐騙,合共判刑18年。

洗米華2021年11月因違法在中國開設賭場被澳門警方逮捕,羈押候審。案件經過數月調查後,洗米華被控涉嫌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及非法賭博等289項罪名。

綜合媒體報導,澳門初級法院周三裁定其中162項罪名成立,包含103項「不法經營賭博罪」、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3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合併判監18年。加重清洗黑錢罪的部分則被判不成立。

除了刑事責任,周焯華等被告還須賠償澳門政府65億港幣,外加多間持牌賭場破億港幣損失,當中以永利金額最高、預估高達7億港幣。

周焯華與其他20名被告,被指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間,在6間澳門賭場經營「賭底面」(讓客人私下賭注大於台面賭注),獲取賭資高達8,237億元港幣,從中賺取至少215億元不正當利益,導致澳門政府損失82.6億港幣的博彩稅收,政府和多家博企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

周焯華擁有澳門居民身分。2007年起,他在澳門等多地賭場承包賭廳,2015年起前往菲律賓等地開設網路賭博平台,經營網路博奕產業。

為牟取非法利益,周焯華藉股東級代理和賭博代理,提供高額佣金、車輛接送服務,利誘大陸公民前往由他承包的境外賭廳賭博,並向大陸公民推廣這些平台。

他並在大陸境內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協助賭客兌換籌碼、追討賭債、協助客戶進行跨境資金兌付,以及利用地下錢莊等非法渠道,為賭客提供資金結算支付等服務。

港媒整理發現,周焯華多年來共發展股東級代理400餘人(陸籍283人)、賭博代理6萬人(陸籍38307人),大陸境內還有6萬餘名網路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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