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缺陷公寓買家恐無法解除合約

在發現悉尼Parramatta區兩棟高層公寓存在嚴重缺陷後,澳大利亞新州監管機構此前已經禁止居民入住。隨着監管機構修改了禁止令,購房者擔心他們無法撤銷合同和取回押金。

據悉尼晨鋒報8月12日報道,悉尼Parramatta區的Imperial Tower公寓購房者要求監管機構公布,7月對禁止令進行修改的原因。購房者們擔心這將使開發商能夠註冊分契式物業計劃(Strata Plan),以防止他們取消合同,以及在8月30日落日條款到期後索回押金。

落日條款指的是法律或合約中訂定部分或全部條文的終止生效日期,在分契式物業計劃未能在指定日期前辦理的情況下,該條款允許買家終止樓花合同。

今年6月30日,新州建築委員會(NSW Building Commissioner)專員David Chandler向Imperial Tower公寓開發商發出了禁止令,禁止向其發放入住許可證書和註冊分契式物業計劃。但三周後,這項禁止令被修改,禁止註冊分契式物業計劃的規定被取消。

購房者們表示,他們的律師告訴他們,即使沒有入住許可證書,只要註冊了分契式物業計劃,開發商就可以要求結算這179套住房。

據報道,Ben Xue在5年前支付了近10萬澳元的定金,Xue表示,這讓他的家庭「陷入了非常艱難的境地」,購房者希望新州公平貿易局(NSW Fair Trading)對禁令的變化做出解釋,他想知道為什麼建築監督機構會允許開發商在建築存在嚴重缺陷且尚未修復的情況下註冊分契式物業計劃。

這兩棟22層高公寓大樓的開發商是Merhis集團,該集團準備在8月30日之前註冊分契式物業計劃,並稱一旦修復建築缺陷,建築監督機構完成檢查,沒有買家會處於不利地位。

綠黨議員David Shoebridge則表示,最公平的處理方式是恢復原來的禁令,以便「長期受苦的購房者最終能夠擺脫困境」。就在幾周前,這些購房者獲得了擺脫這場噩夢的機會,但在新州公平貿易局的干預下,這個機會被奪走了。

新州公平貿易局並沒有解釋為何修改禁止令,該部門在檢查了幾份合同後表示,根據落日條款,部分業主似乎有資格撤銷合同,但有些則沒有,並指與個人合同有關的事項,應該在開發商和相關人士之間進行討論,同時鼓勵對結果不滿意的人士尋求法律援助,該部門的重點是確保開發商交出適合入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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