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一銀行職員騙走客戶近七百萬元 用贓款買豪房豪車

悉尼投資銀行一位職員Scott Kelly五年內買了一套豪房和數輛豪車,但他用於享樂奢侈的錢是以不正當手段從客戶身上騙得的,因此被判13年監禁。

據《每日電訊報》報導,29歲的他開始謀劃一個複雜的計劃,一共從客戶那裡騙取670萬澳元。他的詐騙動機最初是想讓家人在經濟上取得進步,同時也擔心自己地位太低,但隨後貪婪心越來越重,他對高枕無憂的生活更加渴望。

Kelly在投資公司的職責之一是與投資者聯繫,並在他們的資金即將到期時向他們提建議。大多數投資者會做出回應並提供銀行信息;但有些人不會這麼做,這種情況下將以他們的名義開出一張支票。

通常如果這些支票仍未被提取,這些錢將被轉入無人認領基金。

2013年,Kelly開始利用投資者的簽名副本,將投資者的無人認領資金轉入他自己的賬戶。

新州地區法院(NSW District Court)審理說,如果不是因為2018年一位客戶發現端倪,並向Man Investments公司報告,Kelly的欺詐行為極有可能繼續下去。

凱利每年賺取11萬澳元,生活方式很奢侈。2013年至2018年期間,他成為了12輛豪車的註冊車主,擁有一輛奧迪A3、兩輛奧迪Q7、一輛特斯拉Model X、一輛奧迪RS7、一輛蘭博基尼724、一輛邁凱輪MP4-12C和一輛保時捷Macan。他還在Castle Hill買了一套新房。

在接到客戶投訴後,警方啟動了一項重大調查,在他的電腦上發現了一個有密碼保護的電子表格,其中詳細說明了他仍然需要1,327,215澳元的住房,還有一張紙條指出要增加817,401.50澳元。Kelly承認這是他打算通過進一步欺詐獲得的錢。

他對88項罪行表示認罪,並向新州地區法院表示懺悔,指出截至2020年,他已向20名被他欺騙的投資者償還了近100萬澳元。

Kelly不僅失去了婚姻、工作和名譽,亦被判監禁13年,8年不得假釋。

法官Christopher Robison說,考慮到90起欺詐案的金額,以及他獲得的汽車數量,他當然不需要這些車,所以直截了當地說,他過着高枕無憂的生活,這一切都是因為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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