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就是共同貧窮

近期,習近平當局掃蕩企業界和演藝界,藉口很多。藉口之一,是「共同富裕」或「第三次分配」。 

如果說,在當前中國的國情下,商人致富難免涉及程度不同的官商勾結和權錢交易,但商人經商必然也有他們自己的才幹、能力和貢獻。經商致富,乃平常之理。同理,藝人致富,其中有些人或有偷稅漏稅或權錢交易之嫌,但藝人通過自己的知名度、高人氣、明星效應獲得高片酬、不菲的票房收入,以及為商家代言等廣告收入也屬平常之事。 

換言之,中國商人和藝人的收入比起中共官場和官員貪污、受賄等不法所得,相對而言要光明得多、陽光得多。習近平掃蕩演藝界和企業界,何不掃蕩官場?當然,選擇性反腐不算,那是權力鬥爭。有人以為,習當局掃蕩企業界和演藝界是「殺富濟貧」,是中國歷史上殺富濟貧的又一次重演。其實,連這個都不是。不是殺富濟貧,而是殺富濟富、殺富濟官、殺富濟官府。 

所謂共同富裕,就是共同貧窮。因為,從演藝界和企業界收刮的錢財絕不會分給老百姓,而直接進入共產黨的國庫、黨庫,甚至直接進入權力者的腰包。在這一過程中,削平的是商人和藝人的財富,讓他們與普通老百姓趨同,唯獨肥了官府。換言之,所謂共同富裕乃是又一次強迫的財富轉移,並非從商人、藝人頭上轉移到老百姓頭上,而是從商人、藝人頭上轉移到官府。 

破解這個所謂「共同富裕」的真偽太簡單,就請習近平和共產黨公布領導人及各級官員的財產,就像大多數國家所做的那樣。習當局斷然不會這麼做。於是,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只准我們富裕,不准你們富裕;只准我們特殊,你們必須平均。 

所謂「三次分配」,是同樣的道理。第三次分配,就是第三次搶劫。臂如,企業家或企業的慈善捐款如果是捐給政府,那是直接搶劫,官府對企業的搶劫;如果是捐給社會,誰來接受?人民如何直接得到好處?多半情況,仍然是政府「代表」人民,中途劫奪,據為己有。 

在掃蕩企業界和演藝界的同時,習當局宣稱,收回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這是中共第四次打農民的歪主意,第四次對農民土地的搶奪,巧取豪奪。 

第一次,土改(1949年之前)。「打土豪、分田地」,從地主、富農手中搶奪土地,假裝分給農民,進而裹挾農民支持共產黨,加入中共軍隊;第二次,公社化(1950年開始)。中共奪取政權後,以實施公有制為名,從農民手中奪走土地,收歸黨有;第三次,聯產承包責任制(1978年之後)。為挽救崩潰的中國經濟,即中共政權賴以維繫的經濟命脈,「鬆綁「農民,賜給他們土地使用權,承包經營,但土地所有權仍屬於中共;第四次,收回聯產承包責任制(2021年)。即再次收回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 

古代中國,耕者有其田。如今的共產中國,農民既喪失土地所有權,也喪失土地使用權,實為亘古未有之奇觀。 

面對習當局的掃蕩、任性而為,中國社會鮮少抵抗之心,更無反抗之力,仿如阿富汗社會遭遇塔利班。在中國,歷經大半個世紀的國家恐怖主義,人民被嚇破了膽,膽顫心驚。共產黨則膨脹到極點,為所欲為。正所謂: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習近平有信心,中國人民的奴性會任其蹂躪,足以讓他的搶奪計劃安全實施;不僅不會遭遇反抗,相反,還有喝彩之聲。仇富心態,願人窮恨人富,原本就是中國文化的負面特質,共產黨早已把它發揮、利用到極致。此時,借民粹主義鞏固自己的權位,對習近平而言,又是一樁順手牽羊的快事。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