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施國安法後,公務員陸續有幾次被要求籤署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政府的聲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透露,尚有129 名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當中約70人已離職或完成有關程序。
香港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7月24日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被問及公務員宣誓與簽署聲明的進度。他回答稱,已有17萬公務員完成宣誓及簽署聲明,另有129名公務員拒絕簽署,其中約70人已離職。
對於拒簽聲明的公務員離職,聶德權強調,若公務員拒絕簽署效忠《基本法》的聲明,須依規定要求,離開公務員隊伍,「因為拒絕簽署聲明,就是連基本要求都不願意公開承諾。」
聶德權稱,官方正在處理有關資料,會到立法會交代情況。至於簽署聲明安排是否會擴大到退休公務員或約聘者,他稱,需要宣誓者與港府有僱傭關係,購買服務合約者不屬於港府雇員。但他補充說,會把重點放在他們提供服務時,是否符合運作安全及保密等原則。
香港從去年開始實施國安法後,陸續有幾次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首先是去年10月要求同年7月1日至10月12日之間加入政府的公務員,而去年10月12日之後收到聘書者,其獲聘任的條件之一就是須要簽署聲明並交回已簽妥的聲明;再來是今年1月要求去年7月1日以前受聘的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受聘擔任高級職位的公務員還須宣誓;今年5月又要求非公務員政府雇員都要簽署聲明。
聶德權今年3月時稱,公務員作為政府體制內的重要部分,應該明白「愛國家就是愛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機關就是共產黨」,如果有人不能接受,離開政府是他們的個人選擇,對公務員團隊來說亦不是壞事。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期間,有不少公務員參與相關遊行集會,甚至主動舉辦集會,呼籲公務員參加。反送中運動引來北京在香港強推國安法,港府則依照國安法規定要求公務員以宣誓或簽署聲明形式表態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2月表示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他說,「愛國者」必須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且尊重、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香港的憲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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