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廣州一名女子被一家公司錄取,當她滿懷期待地入職時,卻被辦公室行政制度中的「樂捐」制度嚇退。事件被曝光後,引起熱議。有網友感嘆,現在大環境不好,但凡有一點選擇,誰會在這樣的公司倍受壓榨呢?苦啊!
據香港01報導,廣州謝女士稱,最近工作難找,正當她感覺心力交瘁之時,接到一家公司的面試通知。她本以為面試會有一定的難度,未想自己只回答了幾個常規問題就被錄用。正當她滿懷欣喜地辦理入職時,卻發現辦公室行政制度中的滿滿一頁的「樂捐」制度。
公司規定,員工早餐超時吃,一次樂捐20元(人民幣. 下同); 辦公桌沒整理,一次樂捐10元;下班電腦忘記關,一次樂捐20元;辦公椅沒推入桌子底下,一次樂捐10元;穿背心拖鞋上班,一次樂捐20元。用公司的電腦閒聊,看片等,樂捐200至1000元……。
謝女士認為公司的規定太過苛刻,拒絕入職。
謝女士將事件曝光後直言「這種樂捐制度是變相的罰款」,提醒找工作的朋友注意。
事件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雖然公司的部分條款,比如上班不能用電腦進行娛樂用途等,算是比較正常的要求。除此之外,其餘的要求太過苛刻。
有網友表示,以「樂捐」的名義罰款,這老闆夠黑心。
有網友稱,這公司老闆沒有直接搶,而編了一個名義,搞了一個制度。這舉動還不如強盜呢,最起碼,強盜對自己有一個清楚的認知,知道自己做的事傷天害理。而這老闆卻打着樂捐的名義,真是又想當**,又想立牌坊!
有網友指出,員工幾乎是每做一件事都有被「樂捐」的風險,上班感覺比坐牢還要拘束。
法律界人士袁亞洋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員工遲到或者曠工的,企業只能扣除對應缺勤時間的工資。 而該樂捐制度實質上屬於罰款,所以員工有權拒絕公司強制性的「樂捐」,並且對於已經「樂捐」的金額可以要求企業進行返還。
對此,有網友直言,現在經濟形勢不好,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公司的要求苛刻,只是大環境太過糟糕,沒有選擇而已。
有網友感嘆,但凡有一點選擇,誰會在這樣的公司倍受壓榨呢?苦啊!
關於樂捐
根據百度百科,所謂「樂捐」,原指向關帝廟捐款,這種民俗早在明清時代就流行了。善男信女,為了表達對關帝的敬仰心情,或為了報答關帝保佑的聖德而進行樂捐,俗稱「添香油」、「還願」。
目前,使用「樂捐」一詞的場所包括:
1、一些慈善事業;
2、娛樂業的一些稅費;
3、公司內部的罰款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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