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想在今天的文章中著重談一下電話調查,部份申請人可能會意外地收到從移民部打來的電話。
如果申請人「措手不及」接到電話後,他/她可能對回答問題沒有任何準備或是準備不足,那麼「答案」就會使他們的簽證申請存在風險。例如,在電話中的陳述的與申請表填寫的內容不一致。移民部會利用提供虛假材料或信息來實施4020(三年不得申請任何簽證)條款。或者根據這個訪問的回答來拒絕簽證的申請。所以,對於移民代理來說,要告知客人移民部來電話訪問的可能性以及如何在電話訪問時慎重和全方面思考後才提供答案。
以下是一個電話訪問的實際案例:
簽證申請人在20xx年5月份接到了移民部的電話訪問,在電話調查期間,移民官要求申請人提供和其未婚妻關係發展的時間軸。這個未婚妻就是申請人的擔保人,申請人回答說:他和擔保人的關係是在20xx年的二月份確立,他們在20xx年7月決定結婚。但是關鍵點在於,申請人在20xx年的7月遞交了旅遊簽證,在旅遊簽證中申請人只是陳述了他來澳洲的目的僅僅是來觀光,在旅遊簽證中完全沒有提及他在澳洲的未婚妻,也沒有提到會到澳洲和她見面。更嚴重的是,在這個電話調查中,申請人說他根本沒有準備在他的旅遊簽證中提到他來澳洲與未婚妻見面的行程。這樣以來,他的行為就是為了避免旅遊簽證被拒而故意誤導了移民部。難道這通電話就讓申請人無路可退?答案是「是的」隨後,這個申請人就被要求解釋為甚麼在旅遊簽證中提供虛假信息。最後簽證不但被拒,還被附上了4020的條款。
其實這樣的事件時有發生,有一些申請人在申請第一個簽證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到第二個簽證資料的連貫性以及一致性。很多時候,他們為了確保第一個簽證的成功,會刻意的避免透露一些信息。這樣就造成了後續申請的簽證失敗,更甚會被附上4020的條款,這是十分可怕的結果。比如說,孩子在申請學生簽證時用到了父母的工作證明,當孩子入讀澳洲學校後,父母申請旅遊簽證時卻沒有提到之前申報過的這個工作經歷。又例如,申請人在旅遊簽證中提供了她的工作情況,又在後續的工作簽證中提供了不同的工作年限。這些都會被嚴格的審查,有的時候,申請人抱著僥倖的心理認為移民局不會全面的審核之前的簽證,最後導致了當下簽證被拒或是三年不得申請任何簽證(4020)的後果。所以如果對於之前的申請狀況不太了解,沒有把握的情況下,需要和專業人士商量具體的解決方案,不應輕易遞交簽證申請。
電話調查在各類簽證中經常出現,不論學生簽證,旅遊簽證,工作簽證,配偶簽證或是商業移民簽證。移民官已經很熟練的運用各類的問題來探索事情的真相,當其中也有可能對第三方進行電話調查,比如,婚姻的見證人,公司的人事主管等等。
筆者曾遇到一個482工作簽證的實際案件,申請人在中國有著10幾年的相關工作經驗,由於工作的關係經常要出差到澳洲各地。在這十幾年的旅遊簽證中,每一次的申請都會被電話調查,當筆者為他申請了482工作簽證的時候,也用到了他十幾年的工作經驗作為僱主僱傭他的條件,當提名資格獲批以後,申請人做完了身體檢查,等待簽證結果。但半年過去,卻遲遲沒有任何消息,筆者會定期的發郵件去移民部詢問,得到的結果是移民部正在做內部調查。筆者得知,移民部每一個月都會打電話給他曾經工作過的公司詢問申請人的工作情況,工資,職位等等詳細的問題。這些筆者在一開始就已經交代了申請人,經六個月的調查,移民部最終對他放行,簽證才獲批。
由此可見,電話調查對簽證結果的影響之大,每一個申請人都不可小覷。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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