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少年被指控犯有600項罪行被拒絕保釋

墨爾本少年Daniel Batsanes被指控犯有 600 項罪行,他涉嫌用大砍刀瘋狂砍人,為了逃離警方追捕在Princes Hwy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

據《Herald Sun》報導,19 歲的Daniel Batsanes4月5日在墨爾本地方法院出庭受審,他被指控犯有多項刑事罪行,包括故意造成嚴重傷害和危險駕駛。

警方指控Batsanes去年 10 月 19 日在Narre Warren偷竊一輛價值 2.5 萬澳元的福特 XR-6 車之前,曾用砍刀猛砍一名男子。

Batsanes當時正在保釋期,據稱他隨後於 10 月 27 日至 11 月 29 日期間在Endeavour Hills、Mulgrave和Noble Park犯下了各種罪行。他曾劫持了一名 70 歲的婦女,當時她正坐在停在斯普林維爾車站的車裡,Batsanes”強行 “將這名婦女拖出車外,並多次毆打她的臉部、頭部和腹部,然後偷走了汽車。在拘留期間,他曾威脅要用自製的 “尖刀 “刺傷一名管教人員,從而逃脫了羈押。

警方還指控 Batsanes 於去年 12 月 4 日在 Springvale 偷走了一輛價值 2.5 萬澳元的奧迪 A5。為擺脫警方追捕,Batsanes以”對公眾造成危險”的方式,駕車穿過Springvale和Dandenong,然後撞上另一輛車,沿王子高速公路逆行開出,”險些與迎面而來的車輛相撞”。

警方在Noble Park抓獲了Batsanes,同時在那裡繳獲了冰毒、被盜身份證件、銀行卡和標有 “300 “的白色藥丸。

Batsanes 於 12 月 4 日被起訴,法庭聽取了Batsanes的證詞,他已被指控犯有 600 項罪行,包括嚴重劫車和從拘留所逃離。他因目前涉嫌的罪行第二次提出保釋申請,鑑於他的暴力傾向和豐富的犯罪史,以及對社會構成的危害,治安法官David Starvaggi拒絕了他的保釋申請。

Batsanes在Ravenhall 懲戒所通過視頻連線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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