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佛里曼都為錯看中國寫「道歉文」了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佛里曼過去對中國的言論審查一直抱持樂觀看法,他曾以個人20世紀末中國行經驗,寫下《雷克斯與橄欖樹》(The Lexus and the Olive Tree),書中他預言「中國將會擁有一個自由的媒體。中國領導人雖然『不知道這件事』,但他們正被直接推向這個方向。」前不久他已為此在專欄寫下「致歉文」,改口「我曾經樂觀看待中國的審查制度,我錯了。」

美國近來不只佛里曼承認自己錯看中國,他也不是第一個公開討論誤判中國的學者專家。2021年,前保德信亞洲業務戰略總監、麻省理工斯隆管理學院高級講師強納生(Elsbeth Johnson)就和另名牛津學者米特(Rana Mitter )在《哈佛商業評論》合著了一篇「西方對中國的誤解」長文,直指西方政客和企業家原本以為經濟發展會帶動中國政治自由,結果證實是誤會一場。

強納生和米特將西方對中國的誤解歸結出三個部分。包括就西方人的經驗,總認為經濟和民主是一體兩面,如二戰後的日本、英國、德國和法國,都是經濟愈發展,國家愈自由,那麼「同理可證」,經濟發展起步較晚的中國,應該也會在社會繁榮起來後,讓政治走向更自由的模式。於是也才有美國前總統克林頓重要拉抬中國的那一步,即聲稱:「透過加入世貿組織,中國不僅僅將同意進口更多的產品,這也等同於他們願意進口民主的價值觀。」

結果當然大錯特錯。因為西方國家明顯忽略中國從來都沒有「獨立的司法」。唯有「獨立的司法」,一個國家才會真正關注個人自由選擇和少數人權利,這是經濟成長伴隨社會進步的主因。「個人擁有權力愈多,就會要求更大發言權」的社會發展軌跡在中國並未(容許)發生,相反的,當一定程度的中國人實質改善了生活後,他們則是反過來歸功於威權主義的政府,而無視社會其他層面的犧牲和被壓迫。

第二個錯解是,以為威權政府也講「法治」。過去以來,諸多西方企業對中國威權治理經驗其實相當陌生,他們受到市場誘因前進中國,再以文化差異(異國風味)合理化中國「人治」的特色,而事實上中國的威權體制是植基於馬列主義體系,「控制」才是關鍵,西方企業家只知道和中國企業高層開會,對方有時會直接要求他們把智慧財產權轉讓給另家中國公司,雖然這讓許多西方企業家感到驚訝,他們卻常安慰自己,只要日後證明自己的合作價值,中國對其企業的控制需求就會減少。結果又錯了。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多有西方政客、學者,會再把「中國對雙贏的定義,就是中國贏兩次」的笑話拿出來自我調侃(警惕)。

最後一項誤解,也是西方國家最大的誤判,就是他們以為中國人終究會和西方人一樣,追求同樣的生活和工作價值觀。但在中國社會,「短效」是很重要的,例如要發展太陽能供電的智慧城市或節能的環保社區,都唯有在國家高度干預下,這樣的企圖和雄心才能實踐,結果就是不在乎過程中殘酷的迫遷和侵犯人權,能達到目的就好。相對來說,受制於人權、公平正義的西方社會在這類建設上自然就「緩慢」許多,而這一比較,又被中國看成是自身制度的優越性使然。

至於佛里曼自認對中國的誤判,同樣包括經濟發展改善了人民生活,卻沒有替言論(新聞)自由創造更大的空間,反而愈行限縮。不過,佛里曼似乎還是很難相信中國居然沒有照著他預想的方向發展,因為文末他仍語帶保留地說,「雖然我承認對中國更開放的樂觀看法是言之過早…但且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未來10年會如何發展…」。

他真的應該回頭去找出《哈佛商業評論》那篇「西方對中國的誤解」文章,好好咀嚼其總結所說:「如果西方政客和企業家不認清中國共產黨一貫信仰的馬列思想重要性,以及其所暗示的一切,並接受這一現實,他們對中國的錯估將繼續下去。」這句話,應該就是說給佛里曼這類人聽的。

(※作者為《上報》主筆,全文轉自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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