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森挑戰警察搜查令「合法性」 高院裁定其敗訴

依據《反外國干涉法》,聯邦警察在去年6月對前工黨顧問張智森(John Zhang)的住處和工作場進行了搜查。之後,張質疑搜查令的合法性,並向聯邦高等法院起訴,同時提出《反外國干涉法》有違憲法。高等法院在5月12日裁定聯邦警察的調查合法,駁回了張對搜查令合法性的質疑。

張智森當時是工黨後座議員Shaoquett Moselmane的顧問。在調查一起北京暗中策劃對新州議會進行滲透的案件中,聯邦警察憑搜查令對張智森的家、公司及新州議會辦公室進行了搜查,沒收了他的電腦、電話和六萬澳元現金。聯邦警察表示,是在調查張智森是否隱瞞了與中國政府的關係,及是否夥同他人利用微信群「FD」來慫恿Moselmane支持中國的國家利益。

張智森堅決否認了這種說法,迄今也未受到任何指控。

張智森的律師提出,聯邦警察搜查令上列出的涉嫌罪名不夠具體,沒有準確指出搜查對象,因此是無效的。律師還聲稱,《反外國干涉法》違反了憲法中隱含的政治交流自由權。

高等法院駁回了張智森的訴訟請求,裁定搜查令有效,並責令張智森支付訴訟費用。裁定還稱,張對《反外國干涉法》違憲的質疑「不具備司法回應的必要性」。

案件審理過程中,澳大利亞政府在遞交給高等法院的辯護書中表示,《反外國干涉法》「不僅目的合法,而且是為了維護和加強政府的代議制和責任制」。

高等法院的裁決為聯邦警察的繼續調查掃清了道路。

張智森案在當時進一步加劇了澳中兩國的緊張關係。去年六月,三名曾加入「FD」微信群的中國記者被澳大利亞安全情報組織(ASIO)詢問,隨後迅速離開了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的駐華記者Bill Birtles和《澳大利亞金融評論》的記者Michael Smith也緊急撤離了中國。此外,兩名中國學者的澳洲簽證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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