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認定淘寶台灣為中資 要求在半年內撤資或改正

8月24日,台灣經濟部投審會對於早前淘寶台灣進軍台灣進行審查。經過調查後,發現中資電商阿里巴巴,藉由自己控制的英商克雷達間接持有淘寶台灣。阿里巴巴用克雷達持股低於30%鑽法律空子,藉此繞過台灣的法律條款,但仍被發現實質控制台灣淘寶和克雷達,且有極高資安風險,因此認定淘寶台灣為中資而且違法。

據中央社報導,24日台灣的經濟部投審會指出:這是就「實質控制力」判斷公司為中資的首例。投審會已發文,要求克雷達在半年內撤資或完成改正。改正有2種方式,其一為淘寶台灣在半年內回復為純外資,確保沒有被中資實質控制;其二是淘寶台灣符合中資來台投資標準,如:停止廣告服務及第三方支付等。

中國目前電商龍頭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平台「淘寶台灣」去年10月在台灣正式上線,透過品牌授權給克雷達台灣分公司經營。民進黨前立委余宛如曾質疑淘寶台灣是否違法,並擔憂眾多的台灣電商產業恐像旅遊業依賴中國,反而被中國「養套殺」,進而控制台灣經濟。

投審會指出,雖然阿里巴巴在克雷達公司持股28.77%,未超過30%,符合現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但是經投審會調查,阿里巴巴卻能操控英商克雷達營運方針,認定其具控制能力,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73條第1項規定,依同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處41萬元罰鍰,並限期6個月內撤資或改正。

投審會提出三點理由,第一、克雷達共計3名股東,分為A股及B股,阿里巴巴為B股唯一股東,並在董事會中擔任B股唯一一席董事。

依照克雷達公司章程,股東會法定出席人數為至少2名,其中應至少有1名持有A股股東、一名持有B股股東出席;董事會法定出席人數為2名,其中應至少有一名A股代表董事、一名B股代表董事。換言之,若阿里巴巴缺席會議,股東會、董事會就無法召開,意即阿里巴巴對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議案具備強而有力的否決權。

第二、阿里巴巴授權克雷達在台營運「淘寶台灣」,包括商標、域名及平台IT系統維護及技術支援,每季向克雷達在台分公司收取權利金、技術服務費用,加上「淘寶台灣」網路相關伺服器或交據器等設備向「淘寶香港」承租,顯見營運高度仰賴阿里巴巴。

第三、淘寶台灣的會員註冊時要同意「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然而「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卻是連結至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代表台灣會員同意隱私權政策後,就可授權阿里巴巴使用個人資料、攝影機等權限,會員交易資料回傳到中國阿里巴巴伺服器中,可能有資安風險。

其實阿里巴巴先前用多次不同的名義要進軍台灣,但是先後調查都發現是中資,而淘寶台灣先前申請增資3000億元,想在台灣設置淘寶台灣與天貓等在地電商平台。不過,此增資案經營規劃涉及未開放中資投資條款,而且伺服器均設於中國,有搜集個資、違反相關法令情形,遭投審會駁回。

克雷達台灣分公司(淘寶台灣)發布聲明稱:「針對今天媒體報導經濟部的最新決議,克雷達台灣分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政府的正式函文通知,僅從媒體報導得知最新裁決,對此一發展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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