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首席衛生官Jeannette Young日前表示,未接種流感疫苗的看護工不能進入養老院工作;老年護理機構Ozcare其後實施了一項規定,要求在住宅設施或客戶家中工作的所有員工都必須接種疫苗。昆州64歲女子Maria Corazon Glover因拒絕接種疫苗後失去工作,她已經向公平工作委員會(Fair Work Commission)投訴。
據澳新社報道,Glover在位於布里斯本南部Shailer Park的Ozcare擔任家庭看護助理,公司曾告訴她必須在2020年5月1日前完成疫苗接種。
Glover拒絕接種疫苗,因為她7歲大的時候在菲律賓注射流感疫苗後立即出現了過敏反應,她的父母說她當時差點死掉。她認為,對她來說這一要求是不合理的,因為她拒絕的原因是基於醫療理由,而不是出於個人原因或政治信仰。
2020年4月,Ozcare首席執行官Anthony Godfrey在給Glover的信中說,公司有責任照顧老年人和弱勢客戶的健康,她不能在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繼續工作。
2020年5月到10月期間,Glover休了個人、年假和長期服務假等帶薪假,並向公平工作委員會提出了不公正的解僱申請。Ozcare則聲稱,申請無法進行,因為Glover並沒有真正被解僱,取而代之的是,公司要求她繼續休無薪假。
公平工作委員會專員Jennifer Hunt在已公布的判決中裁定,不需要正式解僱通知,實際上10月份的時候Glover已經被解僱,因此允許她對公司提出不正當解僱申請。Hunt預計,法庭將聽取有關弱勢客戶從未接種疫苗的員工那裡感染流感的潛在影響的證據,以及Glover在1963年出現過敏反應以來,醫學和疫苗接種方面的進展。
公平工作委員會還表示,Glover沒有提供任何自己對疫苗過敏的醫學證據,並拒絕尋求專業醫療建議。
Glover的案子尚待審理,預計這將取決於僱主要求員工接種疫苗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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