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首席卫生官Jeannette Young日前表示,未接种流感疫苗的看护工不能进入养老院工作;老年护理机构Ozcare其后实施了一项规定,要求在住宅设施或客户家中工作的所有员工都必须接种疫苗。昆州64岁女子Maria Corazon Glover因拒绝接种疫苗后失去工作,她已经向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投诉。
据澳新社报道,Glover在位于布里斯本南部Shailer Park的Ozcare担任家庭看护助理,公司曾告诉她必须在2020年5月1日前完成疫苗接种。
Glover拒绝接种疫苗,因为她7岁大的时候在菲律宾注射流感疫苗后立即出现了过敏反应,她的父母说她当时差点死掉。她认为,对她来说这一要求是不合理的,因为她拒绝的原因是基于医疗理由,而不是出于个人原因或政治信仰。
2020年4月,Ozcare首席执行官Anthony Godfrey在给Glover的信中说,公司有责任照顾老年人和弱势客户的健康,她不能在未接种疫苗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2020年5月到10月期间,Glover休了个人、年假和长期服务假等带薪假,并向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了不公正的解雇申请。Ozcare则声称,申请无法进行,因为Glover并没有真正被解雇,取而代之的是,公司要求她继续休无薪假。
公平工作委员会专员Jennifer Hunt在已公布的判决中裁定,不需要正式解雇通知,实际上10月份的时候Glover已经被解雇,因此允许她对公司提出不正当解雇申请。Hunt预计,法庭将听取有关弱势客户从未接种疫苗的员工那里感染流感的潜在影响的证据,以及Glover在1963年出现过敏反应以来,医学和疫苗接种方面的进展。
公平工作委员会还表示,Glover没有提供任何自己对疫苗过敏的医学证据,并拒绝寻求专业医疗建议。
Glover的案子尚待审理,预计这将取决于雇主要求员工接种疫苗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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