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酒店檢疫事故的調查曠日持久,歷時6個月,耗資1.95億澳元,最終於12月21日出具了最終報告。然而結果卻令人大失所望,因為除了得出了私人保安是在酒店檢疫計劃中的錯誤選擇這個眾所周知的結論外,沒有人或機構對這一決定承擔任何責任。不過調查結果稱,這證明維州政府的決策程序與議會負責制的原則背道而馳。
據太陽先驅報報道,退休法官詹妮弗·科特(Jennifer Coate)在最終報告中說,沒有人為使用私人保安的決定的承擔責任,「所有人都強烈爭辯,稱他們沒有參與決定。」科特女士說,使用警察原本比僱傭私人警衛更好。
柯特在周一的報告中說,僱傭私人保安的決定「沒有考慮到在可能暴露於高度傳染性病毒的環境下的適當性或影響,」「當然,這對病毒傳播產生了影響。」
在墨爾本的檢疫酒店Swanston Rydges和Stamford Plaza Hotel爆發了的冠狀病毒病例,是維多利亞州第二波疫情99%的來源。
誰承擔責任
科特女士說,衛生與公共服務部(DHHS)與工作、地區和轄區部(DJPR)之間就誰負責執行隔離計劃進行了爭執。
她還發現,該計劃的失敗是由於州政府未適當考慮將會涉及的風險。
「毫無疑問,許多人在非常緊的時間範圍內努力工作以應對前所未有的情況。」她說。「但是,這並不能作為最初的36個小時內所採取的行動和決策存在缺陷的理由,並且不能為該計劃中的不足辯解。」
公眾可能被調查結果「震驚」
科特女士承認,在3月27日總理莫里森宣布回程旅客強制性14天隔離檢疫計劃後,維多利亞州僅用了36個小時就創建了這個檢疫計劃。
但是為期6個月的調查未能闡明為什麼選擇私人保安來履行檢疫計劃。
她說:「事實是,向調查提供的7萬多份文件中,沒有相符合的理由來證明誰決定了僱傭私人保安,誰批准了這個決定。」
她坦言這樣的發現可能會震驚公眾。「正如多次向調查提交的文件所述,沒有個人或部門承認承擔責任。」
科特女士說,政府的決策程序與政府的議會負責制的原則背道而馳。由於沒有人知道是誰做出的決定,那麼很顯然如果發生錯誤的話,也沒有人負責改正。
「對於一項如此重要的政府計劃決定,最終涉及數千萬澳元的支出和數千人的就業,這一決定既沒有負責任的廳長,也沒有關於為什麼採用這種做法的透明理由,顯然沒有符合議會原則。」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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