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外聘大律師表忠允守國安法 港府挨批強辯無意義

港媒報導,香港律政司日前要求所有外聘大律師承諾維護香港國安法,並在處理外聘案件時嚴格保密,不會牽涉任何利益衝突。有學者認為,這是律政司阻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外聘大律師不果的動作,沒有意義。

綜合港媒報導,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周一(21日)致函所有外聘大律師,要求他們承諾維護國安法,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在處理外聘案件時嚴格保密,不會牽涉任何利益衝突。

報導說,刑事檢控科所有的外聘大律師須在12月5日之前簽署相關文件,並寄回律政司;若拒絕簽署,可能會被剔除於外聘名單上。

學者鍾劍華告訴香港大紀元,現時的法院程序已使法官有足夠的權力指定不能披露哪些案情,甚至可以禁止傳媒報導法庭審訊涉及的資料。律師的工作守則也規定法律工作者不能作出損害各方利益,不能違反法庭規定,不能披露某些資料的專業要求。

鍾劍華認為,律政司此舉是因其反對黎智英就港區國安法案欲外聘大律師一事上訴終審法院未獲批准後,欲強辯挽回面子所做的無意義之事。

親共大律師主張廢除外聘大律師制度

親共大律師馬恩國12日在中共官方的《紫荊》雜誌發文稱,要考慮廢除外聘大律師制度,「達致香港真正的司法獨立,自己發展一套適合自己情況的普通法體系」,認為這是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中共二十大上,要求香港「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事項之一。

馬恩國以澳洲、新西蘭、印度、馬來西亞、星加坡、南非等地,都已經沒有容許英國的大律師到當地出庭為例稱,這些地區都尊重自己的法律獨立形象,對本土培養的法律人才有信心云云。

港府2020年底時也曾要求約18萬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政府,拒絕承諾者將不獲聘用。

據公布,過去共有535名公僕拒簽,其中149人為全職人員,其餘386人為兼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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