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善意?台查扣中國三無船舶後罰款放人

台灣澎湖海巡隊6月23日下午3時,在花嶼西北距領海基線外19.5浬處查扣了一艘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口登記的中國漁船,船上4名船員留置在第七巡隊。9日,漁船相關人員繳清罰款30萬新台幣後,下午當即人船釋放並驅離。

海巡署以往扣留越界作業中國漁船,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留置人船都至少30天,這次加快處理「三無」漁船作法,在半個月就處理完畢,地方上認為與協調處理「大進滿88號」遭中國海警查扣有關。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船舶違反第32條第1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30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這艘「三無」漁船不到10噸,依規定處30萬元至60萬元罰鍰。

「大進滿88號」6月30日出海作業,7月2日在中國領海內違法拖捕魷魚,遭2艘中國海警船查扣。目前人船留置中國晉江市的圍頭港進行調查,中央與澎湖地方透過各種管道期盼儘快釋放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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