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競業困住的大廠前員工

入職時簽下競業限制協議,離職後遭遇了公司高額索賠,其中不乏初出茅廬的應屆生。

過去十年間,推崇「自由、平等、開放」的互聯網公司,成為年輕人心中的職場聖地。然而,當世界開始緊縮,猙獰再次展露。

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索賠金,成為套住這些年輕人的又一道枷鎖,他們的人生軌跡隨之改變。

被追擊的前員工

離職拼多多7個月後,林知心面臨28萬元的索賠。

2023年10月,林知心收到了一通從上海撥來的電話。電話里,仲裁員告訴她,她曾工作過的拼多多公司,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為由,對她發起仲裁申請,索賠28萬。林知心的大腦瞬間「宕機」,她一時無法理解眼下的情況,匆忙掛斷了電話。

競業限制協議,是用人單位對員工採取的,以保護其商業秘密為目的的一種法律措施。通過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離職員工在離職後一段時間內,被禁止加入與原公司有業務競爭的公司,包括員工自行創建的與原公司業務範圍相同的企業。作為對價,用人單位需在競業限制期限內向勞動者支付補償,若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通常來說,競業限制協議限制的,是掌握公司核心商業信息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以及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簡稱「兩高一密」。這幾年,隨着互聯網行業競爭愈加激烈,競業限制協議的使用範圍也開始泛化到基層員工。如今,在入職前給每位員工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有成為業內的常見操作的趨勢。但礙於巨大的取證成本,大多數公司幾乎不會對普通員工「動真格」。

接到那通電話之前,林知心從未想過自己會遭到競業限制協議仲裁。她是應屆畢業生,在拼多多基礎崗位只工作了8個月,其中還包括6個月試用期,離職時轉正不過2個月。離職後,她入職的新公司做的是外貿業務,內容和此前在拼多多做的「買菜」業務不同。她不知道自己怎麼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扯上的關係。

那天是林知心24歲的生日。她一度把原因歸結於,自己是「本命年犯了太歲」。她的姐姐本來買好了鮮花、蛋糕,只等着林知心出差結束回到上海為她慶生。

了解到事情發生後,姐姐第一時間帶林知心諮詢了律師。律師建議林知心「接受仲裁」,並表示:按照常理,不會有哪個企業抓着應屆生不放,不需要太過擔心。這番話,讓忐忑了一路的林知心終於鬆了口氣。她想,「大不了當這是24歲的一個坎,邁過去就好了。」

2023年11月,仲裁當天,林知心沒有到場,將一切委託給律師,對方曾告訴她,「頂多賠個3、5萬。」林知心覺得,咬咬牙的話,這個結果還是能接受的,她相信一切都會迎刃而解。

事情並沒有按預想那般進行。「小林,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仲裁結束,律師一改此前的篤定和自信,他告訴林知心,仲裁委員會很可能會做出全額賠償的判決。

通過律師帶回的視頻,林知心才發現自己一直被人跟拍。一段長約60秒的視頻,記錄了林知心從走出家門,到進入公司大門的瞬間。視頻中,林知心迎面而來的面孔,住所的樓牌號,甚至是新公司的logo,都清晰可見。律師說,在仲裁現場,這段視頻被拼多多方作為證明「林知心入職競業公司」的證據使用。

她在視頻的一角的玻璃牆上,認出了跟蹤者的身影。那是一個留着平頭、挺着大肚腩的中年男人。想到在未曾察覺的時候,自己一直被陌生人尾隨、偷拍,林知心心底發冷,噁心和恐懼同時攥緊了她。

林知心的經歷並非個例。很多被拼多多控訴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前員工,都遭遇了拼多多請專人跟拍的情況。

為了防止隱私泄露,離職後的趙程宇更換了手機和電話號碼,也從不在新手機上安裝拼多多旗下的應用軟件。即便如此,他仍被拼多多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為由,索賠42萬。令他匪夷所思的是,自己明明每天帶着口罩上班,對方卻還是能對自己進行跟拍取證。他猜拼多多使用了某些「特殊手段」。

在拼多多工作的兩年半,被趙程宇認為是職業生涯最難挨的一段時光。如今回憶起來,趙程宇仍對報到當天所感受到的壓抑氛圍記憶猶新。「簡直算不上互聯網公司。」他回憶,本以為互聯網公司隨處可見的沙發、靠枕、休閒區,這裡沒有。容納着約800人的一整層辦公室里,只有條兩米寬的過道。扎堆的桌椅之間幾乎沒有多餘的空隙,誰的座椅要是多往後挪了點位置,就會碰着後方同事的椅背。密密麻麻的電腦屏幕前,每個人都在面無表情地敲打着鍵盤。

眼前的辦公環境讓趙程宇感到震驚。主管似乎看出了他的異常,尷尬地詢問他:「是不是和你之前的公司有很大落差。」得到肯定的答覆後,主管安慰着補了句:「習慣就好,再多堅持。」

同事與同事之間最好不要私下交流,趙程宇說,在公司內部,很多人默認離職後就得 「人間蒸發」 。每天12點是午休時間,但很少有人結伴下樓吃飯。餐食供應商們將裝有午餐的保溫箱,拉到辦公室一側的過道中央擺放整齊,員工們烏泱泱地排着長隊,默默接過盒飯,回到工位上進食。吃完後,就趴在桌上睡覺。

在職時,趙程宇謹小慎微,從不在公司電腦上討論任何與公司相關的話題。即使換成手機微信,也儘可能用拼音來替代一些敏感詞彙。比如,用「lz」來替代「離職」。

趙程宇記得,自己剛入職時曾被拉進過一個四五十人的業務微信群。雖然項目結束後,沒有人往群里發消息,但hr還是發現了這個群,群聊被通知立刻解散。還有一次,有員工在公司大樓下拍了張救護車照片,匿名發到某職場app上。當天上午,hr就找到了這名員工,開除了對方。

「你要知道,你的電腦隨時被監控着,所有聊天記錄都有可能被扒到。」趙程宇說。

陷阱

作為二本院校的學生,林知心是靠着比旁人更多的付出,才走到今天的位置。從大二起,她就開始了「半工半讀」的實習生涯,三年來幾乎一刻也不曾停歇。

她沒有想到,努力竟然也可以鑄成噩夢。

2022年7月,靠着5、6段實習經歷,她在校招中拿到互聯網大廠的offer,入職拼多多社區團購部門擔任「多多買菜」采銷專員。工作地點在廣西南寧,報道那天,hr拿來一疊厚厚的材料,告訴她應該在「這裡簽一下」「那裡簽一下」「這裡不用簽」,至於這些文件是什麼,又分別代表着什麼,hr並未做出解釋。

同樣於2022年加入「多多買菜」,離職後被拼多多發起競業協議維權的應屆生陳鑫回憶,他當時沒發現在簽名的若干文件中,還夾雜着一份競業協議。「我還以為是保密協議,兩份是放在一起的。」 密密麻麻的文字,堆在一頁頁A4紙上,字體格外小,「正反兩頁都是字,看起來頁數不多,但是字好多。」 稀里糊塗之間,他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直到離職時,陳鑫才意識到競業協議的存在。

2023年6月初,他向公司提出離職申請,希望能在6月中旬離職。hr拒絕了他的要求,表示按照流程規定,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完成交接。但過段時間,又表示「我們儘量讓你早點走」;沒過兩天,又改口「還是得一個月。」

「反反覆覆的,就像在折磨你一樣。」當時,陳鑫已經找好「下家」,談定了入職時間。他擔心離職流程會出什麼問題,心總是懸着。

6月底,陳鑫被通知回公司辦理離職手續。他不知道自己提交的離職申請究竟走完流程沒有,心裡總是惦記。陳鑫說,被強制休假的第二天,拼多多就註銷了他所有的員工權限,他因此無法在辦公軟件上查看離職審批的進度。

那天,擺在他面前的不是預想中的離職證明,而是一份《競業協議通知書》。hr告訴他:必須得簽,不簽走不完後續流程,沒法審批離職。陳鑫本能地感到慌張。他「一天也不想在那個地方待下去了」,只想趕緊走。

拼多多默認實行的工作時長是「11116」(早上11點上班,晚上11點下班,一周工作6天)。但很多員工真正結束工作的時間,往往在半夜12點之後。作為公司「多多買菜」部門的成員,陳鑫常常要到凌晨2、3點左右,才能放下手機入睡。即便等到唯一可以居家的休息日,工作也不會停止。因此許多人寧可「自願」去公司上班,這樣還能多領一天工資。

在拼多多工作的這一年裡,陳鑫感到生活和自由被完全剝奪,經常是一個月無休。有時實在扛不住了,才讓自己在周日歇上一天。但所謂的「歇一天」,也只不過是多睡一小時罷了,照樣要在家處理工作。

他經常在夜裡做噩夢,夢見自己的上司,到了夜間也不放過自己,把自己罵得狗血淋頭。後來換了領導,處境仍然沒有改善。新領導不懂業務,總是給他施加壓力。每次開晨會,陳鑫前腳還沒踏進門口,指責的話語就先聲奪人:「怎麼又是蔬菜做得不行。」 他迫切地想要逃離這樣的生活。

得知不簽競業協議可能走不完流程,從而拿不到離職證明後,陳鑫最終在懼怕交加下署下簽名。「我怕他們不給我批,然後算我曠工,最後我還得給公司倒貼錢。」後來他才得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只要員工以書面形式提交離職申請,一個月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徵得用人方同意。

但那時,初出社會的他既不了解職場規則,更對法律一無所知。從小接受服從性教育長大的學生們,步入職場後也很難及時完成身份和思維的轉變,有的只是對自身命運的沉重擔憂。某種程度上,拼多多正是利用了勞動者的被動地位,以及認知差距,讓員工簽下了這一「不平等條約」。在法律上,這又被稱為勞動者的「非真實意思表示」,本身不被法律認可。但一旦簽署,「非真實意思表示」後續很難在訴訟中被認定。

即便離職時拒絕簽字,也不意味着就能擺脫競業限制協議的牽制。

2020年,在趙程宇和拼多多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註明除了基本薪資外,每年還將額外給到價值約25萬的股權激勵。隨着股價上漲,這筆報酬的價值已上漲至近50萬。但拿到這筆收益的前提,是在他必須在拼多多工作滿2年。

高額的工資回報,是許多人願意繼續忍受高壓工作的原因。也有員工最初無法接受單休制度,幾次調薪後,開始為錢選擇自我說服,「單休也挺好的,多出來一天我也不知道幹嘛,不如多賺點加班費。」

拼多多每月的基本工時要求是300小時,無法達標的員工,月末大概率會收到「你這個月是不是又不本分」的訓斥。在趙程宇看來,「本分」似乎是拼多多衡量員工的重要標準之一。

趙程宇說,公司內部沒有公開的組織架構,聊天軟件上統一隻顯示花名。靠着老員工的逐一介紹,趙程宇才對負責相關業務的同事,建立起了基本的認識。但所謂認識,也僅停留在每個人的一畝三分地上。一旦想要超出業務範圍,立刻又會收到「你是不是不本分」的嘲諷。

「沒有員工成長,拼多多也不關心員工成長。它完全是把大家當成乾電池,你來就是幹活拿錢的,除此之外你什麼都不要想。」 這是趙程宇入職以來,最直觀的感受。工作兩年半後,趙程宇覺得自己的職業水平不進反退。

兩年多來,趙程宇全靠着「把股票熬到手」的信念,支撐着自己每天的工作。直到2022年9月,飄紅的體檢報告單顯示,趙程宇的體內有2個與腫瘤相關的指標飆升。當時,他已經拿回了40幾萬的股票拋售款,只差7萬的稅後款還未進賬。和大部分最終因「身體扛不住了」而離開拼多多的員工們一樣,趙程宇決定結束這樣的生活,並於 2022 年 10 月開始離職。

與涉世未深的應屆生不同,畢業多年的趙程宇對競業限制協議有着基本了解。然而,入職半個月後,hr又額外讓他簽署了一份股權授予協議。密閉的會議室里,桌面上放着幾份相關文件,坐在另一端的hr身旁,架着一台正在運轉的錄像機。根據趙程宇回憶,當時他正想翻看面前的文件,hr立刻打斷他,催促道:「都是格式化條款,沒必要看,大家都一樣。」 協議一式兩份,簽了3、4處名字,全程不到3分鐘。

後來,等趙程宇仔細閱讀過文字內容後,才發現這份簽署的協議中,含有這樣一句話:「由甲方關聯公司 Pinduoduo Inc.將於乙方任職期間向乙方發放的股權激勵若干作為乙方承諾保密與不競爭的對價。」

拼多多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標準,為員工離職前12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30%。但像趙程宇這類薪酬高、伴有股權激勵的員工,拼多多的做法則是直接將股權激勵轉化為競業對價。

也就是說,原本在勞動合同中作為勞動報酬的一部分發放的股權激勵,一旦趙程宇離職後被競業,這筆錢將作為競業補償賠款,原封不動地歸還於拼多多。

入職拼多多前,趙程宇原本也收到了阿里的 offer,年薪總包比拼多多高出10來萬。由於沒有從上海去杭州發展的打算,斟酌再三,他放棄了那個機會。他認為,無論是offer還是勞動合同,都註明了「股權激勵是薪酬體系的一部分」,拼多多將其轉化為競業對價的做法,並不合理。

「像這種對勞動者極大不利的條款,用人單位應該要主動告知,並且充分溝通,但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如果入職時我知道這個情況,我幹嘛不選阿里呢?」趙程宇認為拼多多有意隱瞞,感到憤怒。

趙程宇當場拒簽了那份《競業協議通知書》,但hr卻告訴他:鑑於趙程宇入職時已簽署過競業協議,離職時只要通知到位,協議仍然可以生效。

苦戰

通過簽署競業協議的手段,限制人才對外流動,也對內部現有員工起着威懾作用。

2023年年初,和陳鑫同崗位的一位員工離職時,並未被發起競業。但等到6月份,陳鑫提出離職時,hr卻以「起了很壞的帶頭作用」為由,對其發起競業。陳鑫猜測,是因為那段時間離職的人數過多,hr 想要「殺雞儆猴」,降低員工的離職率。

離職後,陳鑫每月獲得的競業補償金,是他離職前每月基本工資的30%,為3700元;而他違反競業協議後,需要賠償拼多多公司的金額則是「全年稅前收入的2倍」,近43萬元。「等還完錢,我都要三十歲了,還一無所有。」這筆錢,被一群有同樣遭遇的勞動者,戲稱為「贖身費」。

由於不滿競業條款,趙程宇決定先發制人。2023年3月,他作為原告對拼多多提起訴訟,試圖通過法律途徑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根據相關規定,若員工離職後連續三個月未收到用人方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則協議失效。他遵照律師的指示,在離職後的前三個月「空窗期」里,定時向原司拼多多報備個人社保信息,證明自己未入職任何公司。三個月後,他又發了一封「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通知函往前司郵箱,希望把整個流程做得滴水不漏。

趙程宇的律師曾告訴他,拼多多給其發的offer中,明確寫明薪資構成中包括股權激勵;而法律規定競業限制賠償金,應該是勞動者勞動報酬之外的經濟補償,二者明顯矛盾。因此勝訴的可能性「挺高的」。但2023年12月,在一審法庭上,趙程宇「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我覺得自己已經做得夠全面、夠到位了,結果還是不行。「

根據「契約自由」原則,雙方只要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協議有效」。這種標準,有時容易因不注重審查該員工是否為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簽署協議、是否為競業限制協議的適格主體、是否具備泄露公司商業機密的可能性,給用人方留下「空子」。

在庭審上,勞動者往往會被詢問:「你簽字了嗎?為什麼簽字?」 若回答,「不簽就拿不到離職協議」,法院則會進一步追問:「你為什麼要離職?」陳鑫無法理解這麼提問的方式:「不離職,難道干到死嗎?」就好像簽下賣身契,無論怎樣都逃不掉。

如此一來,擺在勞動者眼前的似乎只有三條路:要麼繼續忍受高強度的工作壓力;要麼支付高額的競業賠償金來完成離職;要麼只能以犧牲職業前途的方式,徹底離開互聯網行業。

前後幾次開庭,趙程宇得到的建議都是:「和解算了,要判的話肯定是輸的。」此前,他和律師幾次試着在網上搜索和拼多多競業限制協議相關的判決書,均一無所獲。一審敗訴後,他有些灰心。律師告訴他,就算上訴到二審也是浪費錢,不要再打了。

比起趙程宇相對優渥的經濟條件,應屆生林知心和陳鑫的訴訟之路則更顯捉襟見肘。

二人同樣生長於農村家庭,仲裁階段,缺乏法律認知的陳鑫一度不知該如何應對,又該去哪裡找律師。後來,他和一名同被競業仲裁的同事綁定,二人總共花了5000元,在抖音上找了一位據稱「頗有經驗」的律師,對方聲稱,可以幫他們把賠償金「砍」到7、8萬。結果以失敗告終。

2024年2月初,仲裁結果出來後,無法承擔高額賠償金的陳鑫,決定上訴。他不知道這次是否還要請律師,似乎怎麼做都是無用功。

林知心也選擇了繼續申訴。12月1日,拿到裁決書後,她第一時間在勞動歸屬地南寧的法院,提交了事先準備的訴訟材料。她隱隱意識到,要想打贏這場戰,必須避開對方的「主戰場」。2023年12月底,南寧的地方法院接受立案,林知心鬆了一口氣,想着終於能跨個好年。然而沒過多久,律師告訴她:「案子被移交到上海去了。」

後來林知心從收到的訴狀書的日期落款里發現,11月30日,在她得到裁決結果之前,拼多多就已在上海長寧法院提交了起訴材料,案件因此被合併。無論她怎樣緊趕慢趕,都不可能在拼多多之前搶先立案。她想不通公司為何能搶先一步,知道自己的仲裁結果。

2024年春節前,林知心、陳鑫、趙程宇在網上遇見了王天明。被拼多多索賠450萬後,王天明走上了在互聯網上發聲維權的道路。1月份,包括 4 人在內的11名被競業的前拼多多員工,在網上聯名發表了「拼多多濫用競業協議」的文章,輿論逐漸發酵。當時,其中一條帖子僅一天內就飆升了1000萬閱讀量,光評論就有兩萬。

拼多多的公關人員找到王天明一行人,表示願意和解,承諾只要刪帖,年後會幫忙解決問題,「讓大家過個好年」。春節很快過去,年後,等他們再想聯繫對方時,對方卻又強硬起來,不認賬了。「過年期間,我們什麼也沒發。」林知心語氣激動,「但其實他們只是想拖着我們。」

林知心想起過去在拼多多工作時,遇到和供應商的糾紛,主管給林知心提供的方法是 —— 拖,一直拖到他不來找你為止。如今想來,面對他們這群前員工,拼多多又何嘗不是在以同樣的「緩兵之計」對待。

之前她的每月稅後收入為8千出頭,按這種薪酬水平,要想還清28萬的欠債,不吃不喝也要還上近3年。她一度失去對未來的期望。

2024年2月,趙程宇收到了拼多多的訴狀書。他已經做好了接下來是場硬仗的心理準備。他還記得,3年前,2021年的元旦,一名「年僅21歲的拼多多女員工猝死」的消息在公司內部鬧得沸沸揚揚。當時,主管意味深長地對他說道:「你別看這件事鬧得很大,過幾天就沒了。」幾天之後,去世女員工的父母發了條朋友圈,內容中表達了對拼多多的感謝。這件事給趙程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被發起競業仲裁後,絕大多數勞動者會以協商減少賠償金的方式,和拼多多達成私下和解,並簽署承諾「不對外傳播被競業經歷」的協議。敢於反過來打「持久戰」的人,某種程度上,都有着某種執拗。

對趙程宇來說,是否需要支付高額賠償金,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事。他不在乎輸贏,只想看看在這場對峙中,自己究竟能走多遠。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真實故事計劃pro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