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報導武漢COVID-19疫情,被中國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四年的中國公民記者張展的最後上訴日期已過,她的代理律師13日表示,張展決定不再上訴。
據香港電台報導,律師13日下午會見了張展,見面後表示張展是主動決定不上訴的。
2020年12月28日,上海浦東新區法院開庭審理張展的案件,當時法官口頭判決張展有期徒刑4年,書面判決書尚未送達。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收到判決書後10天內可以上訴。
據報導,張展的律師稱,1月7日,他與張展會面,之後張展並未向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提起上訴,11日是上訴的最後一天,張展最終也沒有提起上訴。
張展的律師認為,看守所稱,二審過程漫長、上訴還可能會加刑,他認為張展可能受到這些信息的影響。
律師稱,目前張展的精神狀態尚佳,不過她只吃水果、點心和奶粉沖劑,不吃青菜、肉類和米飯。看守所警告她,如果繼續這樣做,看守所會用更粗的胃管灌食。
據公開資料,張展,37歲,陝西人,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專業碩士,2010年在上海從事律師工作,但後來因參與維權活動,被註銷律師執照。
2020年2月,張展前往湖北武漢採訪疫情,她透過微信、推特、YouTube發布自己的報導,5月14日被上海警察抓捕,之後張展展開絕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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