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起底孫力軍同夥落馬細節 稱其被從地下室帶走

11月5日,陸媒發文披露前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落馬的細節,及其「酷吏」的真面目,強調劉新雲與孫力軍同屬一個團團伙伙,並暗示劉新雲和孫力軍均為江澤民集團政法系統政變團伙中的要員。

劉新雲是2021年習近平當局清洗政法系統時落馬的首個副省級政法高官,也是近一年來,繼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王立科、彭波之後第六個落馬的省部級政法高官。

2021年11月5日,中國官媒《中國新聞周刊》發文《「酷吏」劉新云:結交政治騙子,濫用技偵手段》,深度報導劉新雲落馬細節。

劉新雲被從地下室直接帶走

文章披露, 今年4月9日,劉新雲正在山西省委開會,突然被中紀委的工作人員從會場帶走。帶到地下室後,用一輛早已備好的車將其帶走。當日,劉新雲的秘書郭帥也一同被查。郭帥頗得劉新雲賞識,一路追隨劉新雲的腳步。

報導稱,很多警察都沒想到劉新雲會被查,當天晚上,很多警察為此聚餐慶祝。

官媒暗示劉新雲是孫力軍政變團伙的要員

文章表示,劉新雲被查後,有兩點頗受外界關注:一是,其雙開通報中稱其「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二是,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其在山西任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信息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在有關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文章強調,孫力軍、龔道安、劉新雲三人在公安部存在工作交集,而且三人的雙開通報中均有,「在黨內搞團團伙伙」。 

時評人李燕銘分析,六中全會前,官媒深度起低劉新雲落馬內幕,強調其與孫力軍、龔道安在公安部存在工作交集,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暗示劉新雲是孫力軍為前台代表的江澤民集團政法系統政變團伙要員。

另有觀察人士認為,孫力軍、劉新雲等案並不單純,可能涉及「謀反」與「政變」,這就勢必牽扯至少副國級官員,「團團伙伙」既可以指下游的打手,也可能涉及更高級別官員,未來究竟是會出現更多下遊人物,還是更大的風暴,就要看中共內鬥的走向。而《中國新聞周刊》這篇報導,僅僅將孫力軍與劉新雲歸為一個團伙,給人一種該團伙止步與省部級的印象。

多位警察認為:劉新雲是「酷吏」

文章稱,晉城市公安局一位警察披露,劉新雲的政治欲望很強,「只要能滿足他的個人政治欲望,他就不管警察死活。他經常白天晚上開會發號施令,讓全省警察忙得不可開交,經常折騰得大家周末都沒法休息。他甚至還叫停了全省看守所的小賣部,導致犯人沒法買東西。」

文章還稱,山西省公安廳和基層多名警察都稱劉新雲是「酷吏」,經常當眾責罵警察。甚至在一些會議上,劉新雲曾把一些省廳總隊的總隊長或市局局長都叫起來,當眾罵得很難聽,完全不顧及他們的感受。山西省公安廳一位前官員透露,「在山西公安系統,劉新雲能做到80%以上的人說他不好。」 

劉新雲遭遇「大師」與政治騙子

文章披露,山西省多位警方人士稱,劉新雲比較迷信,2020年,他曾專程去運城市絳縣拜訪一位所謂的「大師」。「大師」告訴他三個月後就會升官,他信以為真。但事實上「等待他的是被查的命運」。

文章還爆料,2018年,劉新雲到山西任職後,曾公開吹噓他認識某中央高層親屬。一位山東省政法系統人士透露,劉新雲在山東任職期間,他曾遇到一個自稱和某中央高層親屬關係密切的騙子。這位騙子稱「能在時機成熟時幫劉新雲引薦認識到該親屬,讓其在仕途上更進一步」。劉新雲信以為真,但事實上,他被騙了。另外,劉新雲在山西任職時,開會時經常故意閃爍其詞,有意人為製造他「後台很硬的輿論」。

嫌風水不好 搬遷公安廳大樓

文中稱,2018年1月,劉新雲剛來山西省任職時,省公安廳辦公地點位於太原市五一路。該址地處市中心,交通便利。但劉新雲認為風水不好,後來經風水先生查看,他選中了位於龍城大街的的一個爛尾項目,欲將其重新開工,改為公安廳新的辦公樓。

文章披露,該項目原為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的麗華甲第苑酒店。2013年左右,主體工程建成時停工。2019年10月25日,山西省公安廳正式搬進新址。一位參與項目裝修的企業負責人稱,從同年1月劉新雲決定搬遷,到入住僅用了9個月。

為行賄  私吞價值連城的文物青銅鼎

文章還稱,山西省地下蘊藏着豐富的文物,盜掘古墓葬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到任山西後,劉新雲很快就決定親自擔任「6•03盜墓黑幫案」專案組組長,打響了他就任山西後掃黑除惡鬥爭的「第一槍」。兩名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被判處無期徒刑。2018年以來,山西公安機關共破獲文物犯罪案件796起,收繳文物24876件,其中一級文物102件,二級文物215件。

文中爆料,但在警方將這些文物移交文物部門前,劉新雲選中了部分價值連城的文物作為其個人行賄的工具。其中有一尊青銅鼎被他送走後,又找人仿造了贗品。當警方正式向文物部門移交時,相關專家雖然看出了部分破綻,但也沒敢拒收。

但報導中卻沒有講明劉新雲將青銅鼎送給了誰。在外界都在觀望中紀委是否會深挖劉新雲等政法虎背後的靠山時,這篇算是深度起底的官媒報導,但卻止步於關鍵之處,引發外界關注。

監控監聽高官  

《中國新聞周刊》在文中表示,劉新雲被查後,公安部門在內部通報時提到劉新雲濫用技偵手段。稱他「在山西時,濫用技偵手段,監控監聽省委、省政府領導。」

五個落馬警虎中劉新雲有個「特殊」之處

《北京青年報》旗下微信公號「政知圈」2021年8月27日發文盤點,十九大後,被查的「公安虎」至少有5人,分別是公安部原副部長孟宏偉(2018年10月被查),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2020年4月被查),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2020年6月被查),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2020年8月被查),以及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2021年4月被查)。

其中,孟宏偉 斂財數額超1446萬,並於2020年1月犯受賄罪獲刑13年半。

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劉新雲均被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

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劉新雲是上述五個公安系統「老虎」中,首個涉嫌濫用職權罪的官員。紀委通報中曾提到,劉新雲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

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中,對濫用職權罪作了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九大之前落馬的「警虎」中,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2014年7月被查,被判死緩,終身監禁)犯了六宗罪,其中一個就是濫用職權罪。

法院查明,武長順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期間,濫用職權,對他人採取刑偵措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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