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遭重判18年 輿論稱「殺一儆百!」

備受關注的任志強案終於塵埃落定, 9月22日,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以「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4項罪名,判處中共「紅二代」、知名地產大亨任志強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420萬元人民幣。法院通告稱,宣判後,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庭對任志強的判決書中有這樣幾句話:「自願如實供述全部罪行,承認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自願接受法院判決」,宣判後,「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以「敢言」著稱的任志強所面臨的刑期之重立即引發一片譁然,眾多民主異議人士認為任志強不過是批評了習近平,所謂的「貪污罪」也不過是指鹿為馬,欲加之罪。現年69歲的任志強,如果不能獲得減刑或保外就醫,將在87歲才能重獲自由,這相當於讓他永遠不能出獄。

法廣報導說,任志強離職時當局專門做了審計,結論是沒有任何經濟問題,如果北京當局審計機關當年在任志強離職時的審計應視為具有官方效力的話,任志強應是清白無罪的,否則應與當局同罪。

各界普遍認為,任志強是因言獲罪,他在今年3月初撰寫一篇標題為《剝光衣服堅持當皇帝的小丑》的評論文章,批評中共對言論自由的嚴格管制加劇了武漢疫情,導致疫情在中國大爆發,給全世界造成至今難以修復的重大災難。他在文章中還稱習近平「絲毫也不掩飾自己要堅決當皇帝的野心,和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的決心!」

之後任志強被北京市紀委帶走,其長子、秘書亦被紀委控制。

著名媒體人、前《中國青年報》欄目主編李大同以「非常無恥的判決」和「法律陷害」來形容這次判決,他告訴美國之音說,任志強是因為中共當局將其兒子作為人質,才被迫服軟認罪。

《紐約時報》分析說,法院還在聲明中說,任志強已接受了判決,且不會上訴。問題在於他的案件是被秘密審理的,即便是按受到中共控制的法院處理政治敏感案件的標準,該法庭的判決也堪稱迅速。

任志強被判18年的消息發出後,引發廣泛關注,當局對民間的評論也相當緊張。在新浪微博上,中國新聞網、人民日報旗下的俠客島、北京二中院等官方微博下方的評論功能全部關閉。

中國獨立學者鄧聿文曾在4月發表一篇評論解析「習近平為甚麼害怕任志強」 。

他說,任志強集四重身份於一身,分別是紅二代、億萬富豪的地產商、中共權貴密友,以及公共知識份子,這使他可動員的社會關係網路和資源顯然要比很多人大得多。「他熟悉權貴階層的思維方式和遊戲規則,知道習近平想甚麼,因此批起後者來,一針見血,讓大眾大呼過癮。」因此,在習近平眼中,一旦任志強成為反習大將,他所可能引發的破壞力和社會影響力決非幾個公知書生可比。

鄧聿文推斷說:「任志強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背後有道義和輿論的支援,有中國的官僚、財富和知識精英在觀戰,這就是習近平為甚麼害怕他的地方。因此,這回他落到習的手上,危矣。」

「北京之春」榮譽總編胡平認為,習近平如此重判身為紅二代的任志強就是要發出信號,這就是,他習近平豁出去了,不在乎了,紅二代得罪他,他也要下殺手;這也正應了任志強的話,這就是,他習近平就是要顯示他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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