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會主席尋求律師意見 指李慧瓊有權處理內會議程 郭榮鏗不認同

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已舉行16次會議,仍未選出新任正副主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說,他已尋求資深大律師意見,指尚未選出新任主席前,上年度內委會主席、民建聯的李慧瓊有權處理其它議程;李慧瓊決定5月8日加開會議。但公民黨郭榮鏗則表明,不認同梁君彥的做法。

綜合港媒報道,李慧瓊5月4日表示,參考外聘的法律意見後,她作為內會主席的任期是直至選出新主席為止,權力包括制定議程。她決定在5月8日召開兩個內務委員會會議,上午繼續由郭榮鏗主持選主席,另一個則由她主持,跟進有關法律意見及相關事宜,讓大家討論內容,但最後仍由她裁決。

至於是否決定行使主席權力處理《國歌法》等問題,李慧瓊沒有正面回應。

郭榮鏗則表明會繼續主持內會會議,指若由李慧瓊主持選主席以外的議程,會打破立法會慣例。他說,自己不認同立法會主席就內會情況,尋求外界資深大律師意見,也並未看到該法律意見有清楚強烈的理據,以推翻立法會法律顧問的意見,又強調梁君彥非內會成員,對其向外界尋求法律意見的做法表示不解,而且相關法律意見也並非裁決。

郭榮鏗指出,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打破立法會傳統和做事方式,他強調,內務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各事務委員會的主席一職,均是每個立法年度重新選舉一次,讓每個主席在每一年可以重新獲得議員的授權。

對於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他認為,如果未能選出下一任主席,上一任主席可以繼續擔任並行使其職權。若按照他們的邏輯,只要主席和副主席合謀,他們便可以連續擔任主席和副主席4年,認為這個觀點令立法會制度完全崩潰。

據蘋果日報報道,民主派議員朱凱迪表示,若5月8日上午無法選出主席,下午會議應繼續選舉程序,由李慧瓊主持會議屬非法,李慧瓊也必須解釋為何過去一直接受自己沒另行主持會議的權力。

朱凱迪認為,中共想要取消郭榮鏗立法會議員資格的行為激起民憤,於是改為扭曲繁複的內會守則、《議事規則》,企圖減低公眾注意,同時加快處理《國歌法》甚至改變整個內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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