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会主席寻求律师意见 指李慧琼有权处理内会议程 郭荣铿不认同

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已举行16次会议,仍未选出新任正副主席。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他已寻求资深大律师意见,指尚未选出新任主席前,上年度内委会主席、民建联的李慧琼有权处理其它议程;李慧琼决定5月8日加开会议。但公民党郭荣铿则表明,不认同梁君彦的做法。

综合港媒报道,李慧琼5月4日表示,参考外聘的法律意见后,她作为内会主席的任期是直至选出新主席为止,权力包括制定议程。她决定在5月8日召开两个内务委员会会议,上午继续由郭荣铿主持选主席,另一个则由她主持,跟进有关法律意见及相关事宜,让大家讨论内容,但最后仍由她裁决。

至于是否决定行使主席权力处理《国歌法》等问题,李慧琼没有正面回应。

郭荣铿则表明会继续主持内会会议,指若由李慧琼主持选主席以外的议程,会打破立法会惯例。他说,自己不认同立法会主席就内会情况,寻求外界资深大律师意见,也并未看到该法律意见有清楚强烈的理据,以推翻立法会法律顾问的意见,又强调梁君彦非内会成员,对其向外界寻求法律意见的做法表示不解,而且相关法律意见也并非裁决。

郭荣铿指出,资深大律师的意见打破立法会传统和做事方式,他强调,内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各事务委员会的主席一职,均是每个立法年度重新选举一次,让每个主席在每一年可以重新获得议员的授权。

对于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他认为,如果未能选出下一任主席,上一任主席可以继续担任并行使其职权。若按照他们的逻辑,只要主席和副主席合谋,他们便可以连续担任主席和副主席4年,认为这个观点令立法会制度完全崩溃。

据苹果日报报道,民主派议员朱凯迪表示,若5月8日上午无法选出主席,下午会议应继续选举程序,由李慧琼主持会议属非法,李慧琼也必须解释为何过去一直接受自己没另行主持会议的权力。

朱凯迪认为,中共想要取消郭荣铿立法会议员资格的行为激起民愤,于是改为扭曲繁复的内会守则、《议事规则》,企图减低公众注意,同时加快处理《国歌法》甚至改变整个内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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