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宣布 全面改革《性別歧視法》

聯邦政府將修訂《性別歧視法》,目前有豁免權的議員、法官和公務員都將在該法的管轄範圍之內,並採納了性別歧視專員的所有55項建議。 

澳洲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4月8日周四上午宣布了這一變化,這是對2020年1月收到的「尊重@工作」報告作出的一部分回應。 

「一切都始於不尊重。 我想說的是,不僅是對婦女的不尊重,應該停止對所有人的不尊重。 莫里森說:「在我們的社會中,我們必須小心地不要讓尊重流失,我擔心已經發生了。」 

性別歧視專員Kate Jenkins去年3月公開發布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報告,提出了55項建議,旨在從給受害者造成沉重負擔的基於投訴的系統,轉變為僱主必須主動消除性騷擾並創建安全工作場所的系統。

莫里森政府已同意了所有55條建議,儘管其中一些建議只會部分或原則上接受。政府的目標是在5月的預算中增加大量資金,並在6月底之前將立法提交到議會。 

改革措施包括將性騷擾增加到「嚴重不當行為」的定義中,成為按照公平工作法解僱某人的合法理由。還將向人權委員會提出性別歧視投訴的時間由6個月延長到2年。

新任總檢察長Michaelia Cash還改變了《性別歧視法》的適用範圍,擴大到目前享有豁免權的國會議員、法官和公務員。但她說具體細節仍在制定中。

儘管政府同意要求僱主主動杜絕騷擾的建議,但Cash表示,可能不會對這條建議進行立法。她說:「根據《工作健康與安全法》,僱主已經承擔了積極的責任。」 「我們希望保持一致性,並減少複雜性,不會使人們感到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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