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大型道路安全機構表示,主張在一些交通繁忙地區將車速上限降至 30 公里/小時,以挽救更多生命,並防止嚴重事故發生。
據《時代報》報導,維州政府道路安全合作夥伴(由交通事故委員會、維州警局以及交通、司法和衛生部門組成)在議會調查中表示,設定並執行較低的車速對保護該州行人和自行車騎手的安全至關重要。
交通事故委員會稱,今年到目前為止,維州共有 207 人在道路上死亡,其中有 28 名行人和 8 名騎車者喪生。
全球越來越多的轄區遵循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將人車混行區域的限速設定為 30 公里/小時。
新州於今年 7 月在其限速指南中增加了限速 30 公里/小時的規定,因此現在交通繁忙但人流量較少的步行區也可以選擇 30 公里/小時的限速。
然而在維州,時速 30 公里不是標準的限速,只能試行,例如正在Fitzroy 和 Collingwood的部分地區試驗效果。
時速 50 公里仍然是維州默認的城市限速。
道路安全合作夥伴在提交的材料中說,持續研究表明,時速 30 公里是健康成年人在死亡或嚴重受傷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之前的最高速度。
呈件中說,行人或騎自行車者以 50 公里/小時的速度被撞擊時,90% 的概率會在撞擊中喪生;而以 30 公里/小時的速度被撞擊時,僅有10% 的機率會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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