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親貪污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現年38歲中國歌手曲婉婷09年以一首《我的歌聲里》而走紅,近年多次為捲入受賄案的母親張明傑發聲。但黑龍江省哈爾濱中院11月17日一審仍以受賄罪判處張明傑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1年,張明傑在任哈爾濱市道里區政府副區長兼道里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在國有企業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併購過程中,以及在哈爾濱市哈齊鐵路客運專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哈爾濱市土地儲備中心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收購、收儲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部分土地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征地補償款被併購單位違規獲取、部分職工安置款被違規使用,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259億餘元,又向相關單位索要500萬元及折合9317萬多元的50%股權,因此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紀委日前也發表名為《依法懲腐 民心所向》的文章,指張明傑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在於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親,更因為她是侵害群眾利益的「蛀蟲」,對「蛀蟲」依法嚴懲是反腐惠民的直接體現。

據悉,張明傑當年被查後,曲婉婷2019年1月曾發微博表示母親被羈押4年沒結果;去年9月22日再發感言回應母親被押事件,表示始終相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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