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法院裁定書10處錯漏字 連原告姓氏都寫錯

河南鄭州49歲男子魏先生與侯寨鄉麥秸垛溝社區管理委員會因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因此上法庭。10月8日,魏先生爆料,鄭州市二七區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甚至懷疑裁定有沒有做到公平公正。

據紅星新聞報道,河南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49歲的魏先生10月8日表示,自己發現鄭州市二七區法院的5頁民事裁定書中有10處錯字、漏字。

例如「過渡費」打成「過度費」;「宅基地」打成「寵基地」或「它基地」;「低於」打成「低子」;「安置住房」打成「安量住房」,最令人感的不可思議的是將原告的姓氏「魏」打成了「魂」。

魏先生說:「製作法律文書都這麼不嚴謹,甚至讓我懷疑他們在判我這個案子時候有沒有做到公平公正。」

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
魏先生爆料,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圖片來源:微博)

 

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
魏先生爆料,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圖片來源:微博)

 

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
魏先生爆料,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中竟然出現10處錯漏字,他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圖片來源:微博)

該糾紛案的主審法官回應裁定書出現的錯漏字現象時稱,經核實是原告上訴狀、被告答辯狀書寫錯誤。

該法官還表示,此案的裁定結果合理合法,「這個案子已經上訴,看鄭州中院怎麼判吧。」

2021年上半年,由於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魏先生將侯寨鄉麥秸垛溝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法庭。

8月27日,鄭州市二七區法院經過審查認為,原、被告之間的糾紛涉及「有效人口」的認定等情形,不屬於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作出裁定,駁回原告魏先生的起訴。

魏先生對裁定結果不滿意,已經上訴到鄭州市中級法院。

2018年,最高法曾下發《關於全面提升裁判文書質量切實防止低級錯誤反覆發生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加強源頭治理,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司法責任,切實提升上網裁判文書質量。

對此,網友予以譴責:「由於文化水平的原因,上訴狀與答辯狀出現錯別字可以理解,裁判文書出現錯別字正常嗎?關鍵出現了錯誤還強詞奪理,完全是責任心不強,粗心大意造成的,裁定文書下發前不審核?當然裁判結果與錯別字無關,承認錯誤就那麼難嗎?」

有網友嘲諷道:「呵呵呵呵呵呵 ,本該最嚴謹,最講邏輯的地方居然出現如此低級的錯誤 !」、「還好意思,辨。」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