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正式申請BNT疫苗進口 文件獨缺原廠授權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6月2日表示,衛福部已收到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所屬的永齡基金會於6月1日委託台康正式遞件申請BNT疫苗進口的申請文件,但「唯一就是沒有看到原廠授權書」。美國大學教授翁達瑞以美國法律觀點指出,郭台銘「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

綜合媒體報導,陳時中解釋,有疫苗原廠授權書才能代表原廠確實有這些貨,並確實願意販售且保證會出貨,才可能開始相關程序。他並指出,經過探詢,很多大的疫苗廠主要的基本政策是跟中央政府往來,因其中牽涉很多倫理和分配問題,未來不排除他們也會賣給一些公司,但目前主要仍採取跟中央政府往來的政策和態度。

郭台銘5月29日在臉書聲明表示,將由自己出資的永齡基金會成立專案小組,「預計申請500萬劑德國BNT疫苗,未來若核准進口,將由德國空運直抵台灣」。

不過,生技界人士認為,郭台銘要想買到BNT疫苗,不可能繞過在「大中華地區」擁有代理權的上海復星。

無論是生技界或政府高層評估,郭台銘如欲達成其承諾,取得由「德國直送」的BNT疫苗,最可行的做法是,形式上由上海復星代理進口,計入德國BioNTech與上海復星合作的一億劑額度內。

依據BioNTech當時的承諾,這一億劑疫苗會由德國製造廠供應,屆時由郭台銘和代理的上海復星簽約,直接將500萬劑的BNT疫苗從德國原廠製作運送到台灣。

不僅德國原廠,BNT疫苗的美國代理輝瑞公司也只將BNT疫苗賣給國家政府。日前有報導說,韓國大邱市政府向中央政府表示,已透過管道取得3,000多萬支輝瑞/BNT疫苗,但韓國中央官員初步判斷這批疫苗是以非正規渠道獲取,下令不得採用。美國輝瑞公司也發表聲明指,「公司只會跟國家政府提供疫苗,不會以其他途徑供貨」。

美教授:郭台銘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

對於郭台銘以火速的40小時送件衛福部,但卻缺乏關鍵的疫苗原廠授權書,美國大學教授翁達瑞2日在臉書發文「給郭董上一堂法律課」,表示郭台銘沒弄清楚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

翁達瑞分析,BNT輝瑞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上市,而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他指出,美國聯邦政府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提供藥廠三個法律條件: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提供訴訟豁免保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中的「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有何差錯,接種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人民將求償無門。因此,聯邦政府還提撥一筆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這三個法律條件,只有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這也是為何日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翁達瑞表示,企業或慈善機構缺乏公權力,無法提供這三個法律條件,因此藥廠只跟政府交易,就算有企業或慈善機構願意出資,當地政府仍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在台灣面臨的處境上,因為有兩岸互動的因素,複雜度又提高許多。

翁達瑞指出,BNT疫苗的大中華區代理權,掌握在上海復星手上,結果是衛福部向德國採購時,就因為國家稱謂的爭議而被擋下,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基金會出資購買,基於前述原因,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國家稱謂爭議仍然存在,除非衛福部用「中國台灣」的名義。

翁達瑞進一步分析,用中國台灣來規避稱謂問題有幾個嚴重的陷阱,首先是台灣落入中國的統戰圈套。其次是即便如此,中國也未必會放手,因為BNT疫苗尚未獲得中國批准,若此疫苗可在台灣施打,就表示中國的法律不及於台灣,也就是台灣享有獨立於中國的主權。

翁達瑞說,最後一個選擇就是德國藥廠從中國取得在台灣的訴訟豁免保護,但這個豁免保護無法真的保護德國藥商,因為中國政府沒有台灣的司法管轄權。結論就是,無論郭台銘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最終還是要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

除了郭台銘外,另一個較受矚目的團體是佛光山。佛光山所屬的國際佛光會提議進口50萬劑強生公司的疫苗,但外媒報導,強生公司已回應表示,「在目前疫情緊急狀態期間,公司只跟政府機構和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等超國家組織協商疫苗採購事宜」。強生公司的聲明大體上也代表了目前各國際疫苗大廠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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