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天下父母心

筆者近日接到一名在澳洲其他州客戶的案件,他跟大多數逾期居留的人的背景類似,夫妻共同來澳洲生活,自家經營生意,有一名在澳洲出生的孩子,已經十周歲並已經獲得澳洲公民身份。這樣的客人有很多,大部份的經歷和狀況也差不多,在2014年前這類案件是可以通過移民部長干預的方式來為父母雙方取得永居身份,但是自從聯盟黨上台,所有還未有決定的案件便一一被拒絕干預,只有極小數例外,可以獲得「移民部長干預旅遊簽證600」。這個簽證是可以轉為永居身份,就算體檢不過關也可以通過申請。筆者有兩各客戶在2014年及2016年便獲得這個簽證(十年期及五年期),可以工作及享受醫療福利,只要在有效期內申請永居便可,而此前的這名客戶不幸碰上最壞的時刻了。

筆者在2008-2014時間內幫助了很多逾期居留人士,先為其孩子取得永居或公民身份後再為其父母獲取永居身份,本來是一帆風順,但聯盟黨上台後便處處刁難這一類客人,可以說是毫無同情心可言,孩子可以留下但父母卻要被強制離境?要知道根據移民法規,假如擔保人的年齡不到十八歲是不能擔保父母移民的,除非孩子有在澳洲的永居身份或澳洲藉的監䕶人或者相關機構代表才能提出申請,問題在於誰會願意成為監䕶人?監護人責任重大,孩子發生任何問題都要承擔責任。

筆者明白到每個人都要遵守法規,如果都不守法便會令社會混亂而無法治理了,但是法侓也是需要人性而不能僵硬不化,法律之外也有人情、道德。現時很多人對弱勢群體有所歧視,其實要明白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有良好的背景,都可以隨心所欲,但是多數人都是環境條件一般,要靠自身努力才能生存或是成功,要移民但是自身條件一般便要另謀它法了,就像以上的客戶在澳洲長期生活有生意及家庭,政府本應要網開一面,因為擁有此類背景的人士只屬於少數,給予永居身份並不會影響移民法規定,而且對其它移民申請人的影響也是微乎其微。而妥善處理好這樣的人群對於澳洲也是有利的。對於這樣的人群而言,他們已經融入了澳洲的社會、有家庭和賴以生存的生意,如果讓孩子換另一個環境更是非常難以實現。

筆者並不是鼓勵人們逾期居留,我只是要求政府正視一些弱勢社群的問題,對現有的問題做出更好的處理,給予一些機會讓他們可以有多一點的選擇,以上的申請人,他們也不是全為了自己,只是希望孩子有更好的環境生活,我認識很多移民申請人他們移民目的也是為了他們的子女前途,可以說是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呼籲有關方面要正視有關問題給予一些政策好讓人們有所選擇,能夠對政府及社會有所感恩。假如讀者有相似的情況可以儘快聯繫筆者,爭取簽證。

您可以查看我公司的綱站(stanleyimmiandlaw.com.au)裡面有我在2011出版的移民法律介紹一書,雖然過時,但可讀性高(簽證的名字雖然改了,但條文內容沒有大改變),特別是許多案例及文章,可以作為移民澳洲前的指南!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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