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案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對孫立軍的控罪從1年前的政治層面:政治野心膨脹,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等,轉為受賄6.46億餘元(人民幣,下同)、操縱證券市場和非法持有槍支。有分析認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了順利連任,借孫力軍案拿着鑼鼓敲來威懾各方。
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的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長春檢方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孫力軍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安保衛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46億餘元。
檢方還指控孫力軍在2018年應他人請託,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連續買賣,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此外,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
長春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孫力軍的刑事責任。
據中國最高法網站說,孫力軍在法庭上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2020年年初武漢爆發COVID-19疫情期間,孫力軍被派往當地督導抗疫工作,4月19日被撤職查辦,然後在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中共官方當時通報稱,孫立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
2022年1月,中共官媒央視《零容忍》披露:該案牽涉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以及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多名高官。
孫力軍、龔道安、鄧恢林等人被認為是江派大員、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的親信。有分析指,孫力軍案似乎更像是一起政治案件,習近平藉此案威懾各方,為了能夠在二十大連任。
孫力軍生於1969年,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並獲得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研究生學位。孫力軍落馬之前,官至中共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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