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影星傑弗里·拉什(Geoffrey Rush)去年4月誹謗官司勝訴,獲判賠創紀錄的數百萬美元賠償金。悉尼的《每日電訊報》對此判決提出上訴,但今日(7月3日)遭法院駁回,必須支付傑弗里·拉什賠償金。
據法新社報導,被告「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及其出版商「全國新聞」(Nationwide News)先前提出上訴,要求降低賠償金額並重審本案,但遭法院駁回,好萊塢影星傑弗里·拉什將獲得近300萬美元,作為收入損失的賠償。
據了解,悉尼的《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2017年報道,拉什參與悉尼劇團(Sydney Theatre Company)2015-2016年莎士比亞戲劇「李爾王」(King Lear)演出時,對同台女演員有不當肢體接觸。報導宣稱,劇團曾接獲相關投訴。
聯邦法院認定報導內容是「輕率、不負責任的煽情報導」。下級法院先前已判拉什勝訴並裁定部分賠償金。
傑弗里·拉什(Geoffrey Rush)的誹謗賠償金是有史以來澳大利亞最大的一筆,其中包括198萬澳元的過去和未來工作損失以及85萬澳元的非經濟損失,包括遇險和傷害,外加42,302澳元的利息。
據悉,傑弗里·拉什(Geoffrey Rush),澳大利亞知名男演員,1996年因電影《鋼琴師》(The Pianist )榮獲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獎,也是第一位獲得奧斯卡獎的澳洲人,近年最知名作品是迪士尼《加勒比海盜》(Pirates of the Caribbean)系列電影中,每集均有出現的重要角色哈克特·巴博沙(Hector Barbossa)船長。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首發或轉載。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或原作者,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
本文網址:https://vct.news/zh-hant/news/4d9f2e1b-bf58-4714-b13f-02989954ad49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