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小區禁止養狗引爭議 物業回應遵守相關規定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一小區物業張貼禁止養寵物的通知,引發廣泛關注。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周二(12月1日)表示,小區物業將根據《青島市養犬條例》進行管理。

據新浪網報導,日前青島嶗山北村新苑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張貼禁養寵物的通知,要求所有飼養寵物的業主,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將寵物送走。時間截止後,如果原北村居民違反規定,將停發分紅及補貼;如果是租戶或買房的,將對寵物強制清理。

對此規定,大部分居民表示贊同,但也有部分居民不滿,認為不該「一刀切,沒有商量的餘地。」 

對此,一位值班工作人員說,現在小區養狗的越來越多,出門不拴、隨地排便,居民投訴嚴重。

據稱這是繼雲南威信縣出台「城區遛狗3次捕殺」規定後,又一個地方一刀切地控制養寵物。不過與之不同的是,青島這一規定並非政府發布,而是村民自治的結果,以分紅補貼相要挾,直接禁養,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有人將此事上傳網絡,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此舉妥當,也有網友認為此舉違法。

據中新網報導,小區物業公司副經理王廣旭12月1日表示,小區養犬數量多,影響居民出行,且多次發生犬只傷人、不拴牽引繩、擾民、隨地大小便等問題,甚至引發治安案件,居民投訴強烈。經過村領導和村民代表共同商議後,才下發的禁養通知。

據稱,北村新苑小區的住戶基本為北村社區村民,根據《中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可以在日常管理當中沿用農村社區管理模式。小區是依法召開的會議,表決通過禁止在小區飼養寵物後,才由小區物業公司下髮禁養通知,目前小區居民已基本執行到位,只有個別住戶對此反映強烈。

王廣旭表示,物業公司將按照《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管理,先召集養犬的小區業主進行座談,小區計劃建立一個養犬業主自主管理系統,規劃出禁止遛犬的區域,以保障小區內的環境衛生,以及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出門要攜帶犬牌、束牽引帶、乘坐電梯或遛犬時為犬只戴嘴套、犬主及時清除犬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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