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区禁止养狗引争议 物业回应遵守相关规定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一小区物业张贴禁止养宠物的通知,引发广泛关注。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周二(12月1日)表示,小区物业将根据《青岛市养犬条例》进行管理。

据新浪网报导,日前青岛崂山北村新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张贴禁养宠物的通知,要求所有饲养宠物的业主,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送走。时间截止后,如果原北村居民违反规定,将停发分红及补贴;如果是租户或买房的,将对宠物强制清理。

对此规定,大部分居民表示赞同,但也有部分居民不满,认为不该“一刀切,没有商量的馀地。” 

对此,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说,现在小区养狗的越来越多,出门不拴、随地排便,居民投诉严重。

据称这是继云南威信县出台“城区遛狗3次捕杀”规定后,又一个地方一刀切地控制养宠物。不过与之不同的是,青岛这一规定并非政府发布,而是村民自治的结果,以分红补贴相要挟,直接禁养,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有人将此事上传网络,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此举妥当,也有网友认为此举违法。

据中新网报导,小区物业公司副经理王广旭12月1日表示,小区养犬数量多,影响居民出行,且多次发生犬只伤人、不拴牵引绳、扰民、随地大小便等问题,甚至引发治安案件,居民投诉强烈。经过村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商议后,才下发的禁养通知。

据称,北村新苑小区的住户基本为北村社区村民,根据《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可以在日常管理当中沿用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小区是依法召开的会议,表决通过禁止在小区饲养宠物后,才由小区物业公司下发禁养通知,目前小区居民已基本执行到位,只有个别住户对此反映强烈。

王广旭表示,物业公司将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管理,先召集养犬的小区业主进行座谈,小区计划建立一个养犬业主自主管理系统,规划出禁止遛犬的区域,以保障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以及老人和小孩的安全。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出门要携带犬牌、束牵引带、乘坐电梯或遛犬时为犬只戴嘴套、犬主及时清除犬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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