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賤賣「三中」等黨產 馬英九一審獲判無罪

前台灣總統馬英九2018年被北檢起訴在國民黨「三中」(中視、中廣、中影)與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中,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院今(27)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可上訴。

涉案的六名被告,除馬英九獲判無罪外,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簡稱: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以及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以及蔡的岳父洪信行,都獲判無罪。蔡正元被判3年6月,另有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不法所得2億8,032萬元。

合議庭認定馬英九不是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證交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檢方舉證不足以形成犯罪的確信,而張哲琛、汪海清雖符身分,但認定沒有犯意與犯行,因此均判無罪。

馬英九:感謝司法還清白

馬英九得知獲判無罪後,透過馬英九辦公室發表六點聲明,表示對判決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

馬辦新聞稿表示,馬英九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馬英九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民眾認知。

馬辦並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張哲琛律師丁昱仁聽判後表示:「希望檢方不要再上訴,讓這個15年陳年舊案畫下句點。」北檢則回應:「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再審慎研議是否上訴。」

遭控賤賣「三中」害國民黨損失逾72億

台北地檢署2018年的起訴書指,時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三人,為了在2005年12月26日廣電法所定時限前,使國民黨退出經營媒體,「掩飾實質處分黨產的行為」,藉此營造馬英九及國民黨的正面政治形象。

北檢認定,馬英九等人在三中交易案及國民黨黨部大樓交易案中,共造成國民黨損失72億9174萬多元;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所為,分別涉犯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2018年7月10日對他們提起公訴。

全案共有五大部分:(一)2005 年12月24日華夏公司股權交易案,將中投、光華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經營權及「三中」經營權,全部移轉給前中時董事長余建新的榮麗公司;(二)2006年2月至12月間的中視公司股權交易案;(三)同年3月24日舊中央黨部大樓、4月27日的中影股權交易案;(四)同年12月22日中廣股權交易案;(五)前立委蔡正元背信侵占、挪用中影減資款案,並由妻子和岳父協助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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