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運團體「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參與2016年旺角衝突事件,被裁定觸犯暴動及襲警罪,被判刑6年。他去年10月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香港高等法院周三(29日)宣告判決,正式駁回梁的上訴申請,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同案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的相關上訴,也都被駁回。
上訴庭在判詞中提到,法律不容許公共秩序被人以暴力非法破壞或擾亂,法庭會對犯有暴動罪的人判處足夠阻嚇性的判刑,在一般情況下,即時監禁是必然的判刑選擇,犯案者的個人理念並非求情理由。
梁天琦本人並無到場聆判,僅委託律師到場。
梁天琦的親友在梁的臉書上發文,感謝各方捐助,令梁天琦能繼續上訴,「你們展現的關心與厚愛,讓他感到溫暖。天琦的家人藉此向每位愛護他的朋友道謝,並向法律團隊致以最真摯的謝意。全因各位的支持,以及法律團隊敬業的付出,方能順利度過上訴期間這段艱難時間。」
梁天琦至今已服刑約兩年三個月,預計於2022年1月初出獄,而黃家駒則預計將於下月出獄。
「本土民主前線」由一批年輕人在2014年占中運動後成立,主張香港「民族自決」。2016年春節期間,該組織在旺角發起集會,隨後演變成衝突,參與者堵路、放火燒雜物,以磚頭襲擊警察,事件造成超過100人受傷。警方則到處追打示威者,更一度在市區向天開兩槍示警。
警方事後逮捕梁天琦等人。本土民主前線其他核心成員黃台仰和李東升則逃往德國,獲得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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