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事件发起人梁天琦判刑6年 上诉遭驳回

香港社运团体“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因参与2016年旺角冲突事件,被裁定触犯暴动及袭警罪,被判刑6年。他去年10月向上诉庭就刑期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周三(29日)宣告判决,正式驳回梁的上诉申请,认为刑期并无明显过重。同案被告卢建民及黄家驹的相关上诉,也都被驳回。

上诉庭在判词中提到,法律不容许公共秩序被人以暴力非法破坏或扰乱,法庭会对犯有暴动罪的人判处足够阻吓性的判刑,在一般情况下,即时监禁是必然的判刑选择,犯案者的个人理念并非求情理由。

梁天琦本人并无到场聆判,仅委托律师到场。

梁天琦的亲友在梁的脸书上发文,感谢各方捐助,令梁天琦能继续上诉,“你们展现的关心与厚爱,让他感到温暖。天琦的家人借此向每位爱护他的朋友道谢,并向法律团队致以最真挚的谢意。全因各位的支持,以及法律团队敬业的付出,方能顺利度过上诉期间这段艰难时间。”

梁天琦至今已服刑约两年三个月,预计于2022年1月初出狱,而黄家驹则预计将于下月出狱。

“本土民主前线”由一批年轻人在2014年占中运动后成立,主张香港“民族自决”。2016年春节期间,该组织在旺角发起集会,随后演变成冲突,参与者堵路、放火烧杂物,以砖头袭击警察,事件造成超过100人受伤。警方则到处追打示威者,更一度在市区向天开两枪示警。

警方事后逮捕梁天琦等人。本土民主前线其他核心成员黄台仰和李东升则逃往德国,获得政治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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