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人民公社–大饑荒的組織基礎
要了解人民公社是怎樣出現的,就得了解中國的農業集體化。中國官方一直稱農業集體化為農業合作化。因此,很多出版物上把農業合作化和農業集體化混為一談。其實,合作化和集體化是兩個本質不同的東西。前者是在個人利益的基礎上合作,後者是剝奪個人利益。前者是私有制基礎上的互惠互利,後者是用公有製取代私有制。有人用發達國家至今還有合作制的事實來為中國合作化辯護,實際是風馬牛不相及。
中國搞的不是合作化,而是集體化。否定私有制,否定個人利益,是實行極權制度的經濟基礎。沒有農業集體化,就沒有中國的極權制度。既然農業集體化是對農民的殘酷剝奪,集體化過程勢必也是殘酷的、強制的。人民公社是集體化制度的發展,是對個人利益的進一步否定,是極權制度的基層組織,當然也是大饑荒的組織基礎。
一、毛澤東掀起農業集體化高潮
合作社最早產生於19世紀初的西歐。當時,資本主義制度還很不完善,出現了經濟危機等一系列社會弊病,當時一些知識分子激烈地批判這個制度,認為這些問題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的私有制。19世紀初,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沙利•傅立葉(1772-1837)發表了《論家務農業協作社》和《新世界》等著作,提出了未來社會應建立和諧的社會制度和「法郎吉」(來自希臘語「隊伍」一詞phalanx的英文phalange,意思為嚴整的步兵隊伍)的設想。
沙利•傅立葉認為,「法郎吉」是和諧的社會組織,有組織的生產和消費合作社。它以農業生產為主,兼營工業,是工農相結合的合作組織。他還設想,每個「法郎吉」占地1平方英里,用招股的辦法募集股本組成。 「法郎吉」用股本的形式保存私有制。其收益按勞動、資本、知識進行分配。其分配比例:勞動占5/12;資本占4/12;知識占3/12。不同「法郎吉」之間存在商品貨幣關係,但商業由行政壟斷,不准私人經營。
繼沙利•傅立葉提出合作社思想之後,由法國人畢薛(philippe Buchez, 1796-1865)倡導,極力鼓吹勞動者應從資本家的支配中求解放,並應組織勞動者自己的合作社。他還親自指導了一個木工生產合作社。
英國醫生維廉•金(Dr Willian King, 1786-1865)認為合作組織是窮人自救的好辦法。土地是一切財富之母,勞動是一切財富之父,勞動者必須聯合,才能免受剝削。他於1828-1830年間,主辦發行了一個名為《合作社》(The Cooperator)的刊物,一共出了28期。
英國人羅伯特•歐文(Robert Owen, 1771-1858)是合作社的第一個實踐者。歐文設想的合作社,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集體勞動生產和消費組織。其成員除了個人日用品以外的一切東西都是公有財產。全民從事農業生產,但農業和工業生產相結合,每個合作公社是一個由農、工、商、學結合起來的大家庭。全體成員都分配與其年齡、特點相適應的工作,各盡所能,「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合作公社設立公共倉庫,社內成員都可以從公共倉庫里領取民需要的東西,按需分配。
1842年,歐文傾其所有,帶領他的4個兒子和英國的信徒們,一同到美國的印第安那州進行「合作公社」試驗。他購買了3萬英畝土地,建立了一個合作示範區,取名為「新和諧公社」(NewHarmonig)。在《新和諧公社的組織法》裡規定,「我們的原則是,所有的成年人不分性別和地位,權利和義務一律平等……財產公有。」 「社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公社管理人員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並組成理事會。理事會定期向社員大會報告工作情況。」歐文的搞了4年宣告失敗。他為此付出了4萬英鎊,這幾乎是他的全部財產。
馬克思主義者對歐文的試驗給予很高的評價,但他們認為不採取革命手段,使資本主義「和平長入」社會主義,是歐文失敗的根本原因。 所謂沒有採取革命的手段,就是沒有掌握政權,不能用政權的力量來推行,不能控制和調動全社會的資源來做這件事。毛澤東等就不同,他們掌握了政權,利用政權的力量可以強制,利用手中控制的輿論工具可以動員,利用手中的物質資源,可以逼農民就範。先驅者的理想無可厚非,但是,用強權來推行一種理想,就會造成災難。為了推行某種理想而建立的強權制度,就會把更多的人置於這個制度的奴役之中。
中國實行土地改革以後,一些能力強的人買了大型農具,有的置了車馬,還有的僱工。比較弱的農戶開始出賣或出租土地。因此,一部分農民失去土地,另一部分農民得到更多的土地。1950年,東北局負責人高崗提出,要使多數農民豐衣足食,必須讓農民由個體向集體發展。劉少奇認為,不能把新民主主義階段和社會主義階段混為一談。沒有機器工具,集體農莊是鞏固不了的。毛澤東很讚賞高崗的意見,對劉少奇的看法不滿。這是1954年高崗反對劉少奇的一個原因。
土地改革以後,農戶出現富裕和貧困現象是有的,但是不是就可以斷定兩極分化呢?不一定。有研究者認為,中國土地改革以後,農村階級變化不是向兩極分化,而是向中間集中的中農化趨勢。據1954年對21省14334戶農家的調查,中國農村階級構成的變化是:土地改革結束時,貧僱農占總戶數的57.1%,到1954年末下降為29%,中農由35.8%上升到62.2%,富農由3.6%下降到2.1%。
為了解決農業集體化過程中依靠大多數的問題,中共中央及各地又按富裕程度,將中農劃分為上、中、下三等。從中農中劃出的下中農,加上貧農,占農村總人口的60%到70%,這個農村的大多數,就當作農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依靠力量。而富裕中農,就被看作農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異己力量了。
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為了防止兩極分化,曾想試辦土地入股的農業合作社,合作社實行按勞分配為主,並把這個意思向華北局寫了報告。這個報告由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副書記劉瀾濤轉給劉少奇。劉少奇認為,現在搞集體化條件不成熟,沒有拖拉機、沒有化肥,不要急於搞農業合作社。
7月,毛澤東找劉少奇、薄一波和劉瀾濤談話,明確表示不支持他們,而支持中共山西省委。毛澤東還讓陳伯達召開互助合作會議。他批評了互助組不能發展為合作社的觀點,批評了現階段不能動搖私有制基礎的觀點。 9月,毛澤東倡議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互助合作會議。10月17日,毛澤東轉發了高崗10月14日的關於東北互助合作的報告,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發展農業合作社。1954年春夏,農業合作社發展到9萬多個。到1955年底,有7000多萬農戶入社,組成了184萬多個農業合作社(其中高級社2900多個)
其實,防止兩極分化只是合作化的一個理由,甚至只是作為動員群眾的理由。更重要的理由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需要。要實行計劃經濟,糧食必須掌握在國家手裡。當時農村自耕農有1億1千多戶,居住分散。任何一個政府都無力掌握這個分散而龐大的群體,都無法一家一戶地徵購糧食。沒有合作化,統購統銷也無法實施。一個政府不能面對千萬根頭髮,把它梳成辮子,就能一把抓住。要建立一個極權制度(totalitarianism),就得把農民的生產、生活、思想全都納入政府控制之下,集體化就可以做到這一點。而這一點正是共產黨的專長。
在1953年那一段時間的初步集體化過程中,很多地方出現強迫農民入社的情況。河北省大名縣五區堤上村的兩個合作社,發展社員時,在街上擺了兩張桌子,村幹部向群眾說:「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看你走哪條,要走社會主義的就在桌子上簽名入社」,「咱村就這兩個社,不入這個入那個,反正得入一個」。文集村幹部在群眾大會上講「誰要不參加,就是想走地主、富農、資產階級、美國的道路」。金南村葉洪善社共127戶,最少有半數不是自願入社的。社員張得榮因入社思想不通,常常夜間掉淚。 河北省委派人三次到大名縣,糾正了這一偏向,解散了一些不合格的合作社。後來毛澤東批評河北省委「三下大名府」,犯了「反冒進」的錯誤。浙江省吳興縣善連區召開全區鬥爭富農大會,會上,縣委宣傳部長說:「走社會主義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他們一樣!」 由於強迫入社,農業社很不穩固,當時農村工作部和各省壓縮了一些條件很差的農業社。這就是毛澤東說的「1953年解散合作社的錯誤」。
1955年夏天,浙江省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到53000個,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強迫命令的問題。有的縣召開全區鬥爭富農大會,說誰不入社就要像鬥爭富農一樣鬥爭誰。有的地方宣布:「入了社可以少派糧食徵購任務,不入社多派。」全省徵購糧食51億斤,占總產量的38%。因此,全省耕牛減少57000多頭,豬減少三分之一,羊減少二分之一,賣家具、吃種子糧、逃荒賣子女,老弱餓死的情況開始出現。
為了幫助浙江省做好農業社的整頓、鞏固工作,3月下旬,時任國務院副總理、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的鄧子恢和時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中央書記處第二辦公室副主任的譚震林,邀請浙江省委書記江華,開會作了研究,並將研究意見寫成《對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見》,於3月25日,以中央農村工作部的名義,用電報發給浙江省委。《意見》說:你省「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過猛,步子邁得過大過急(由千分之六發展到百分之三十九),……據此,特建議你們對合作社數量分別地區進行壓縮,有條件鞏固的必須加以鞏固,無條件鞏固的,應主動有領導地轉回互助組或單幹經營,能鞏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強維持虛假成績。」據有關人士介紹,這份電報稿寫成後,鄧子恢曾讓陳伯達(時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農村工作部副部長)帶回去請毛主席審閱。
收到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的電報以後,浙江省委一致同意,並召開了四級幹部會議作了布置。經過壓縮,浙江省的農業合作社由5.3萬個退到3.8萬個。入社農戶由占總農戶的28%退到18.6%。
毛澤東心愛的合作社被砍掉了一萬五千多個,他十分惱怒。1955年5月5日,毛在頤年堂找鄧子恢談話,向鄧子恢發出警告;「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錯誤,否則又要作檢討。」 7月31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區黨委書記會上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嚴厲批評了鄧子恢:
浙江省由於採取「堅決收縮」的方針(不是浙江省委決定的),一下子就從53000個合作社中解散了15000個包括40萬戶的合作社,引起群眾和幹部很大不滿,這是很不妥當的。這種「堅決收縮」的方針,是在一種驚惶失措的情緒支配下定出來的。這樣一件大事不經中央同意就去做,也是不妥當的。在1955年4月,中央就提出過這樣的警告:「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種錯誤,否則又要檢討。」可是有些同志不願意聽。
鄧子恢見情況不妙,急忙作檢查。9月26日,審查鄧子恢準備的在七屆六中全會上的自我批評的發言稿時,毛澤東寫了一段批語:「為什麼老是喜歡挫折社會主義因素,而老是不喜歡去挫折資本主義因素?你們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回答應是:你們腦子裡藏着相當嚴重的資本主義思想,所以你們覺得社會主義因素沒有什麼可愛,忍心去挫折它。」「占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富裕中農的資本主義自發傾向影響了你們,占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貧農和下中農的積極性,你們卻熟視無睹,敢於抹殺,敢於『與此相反,不是去愛護,而是去挫折它』,難道這是偶然的嗎?」
農業集體化以後,農業合作社黨組織不僅是農村經濟的組織者,在鄉以下,合作社也是農村的政治組織者。農業合作社對農村的經濟、政治、社會都進行着管理和控制。合作社實際是中央政權對鄉村控制的基層組織。從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開始,特別到了高級農業社,集體經濟組織已基本上掌握了農村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對農民的全面控制已基本形成。
1955年9月,毛澤東親自主編了《中國農村社會主義高潮》一書,他在《大社的優勢性》一文的按語中寫道:
現在辦的半社會主義合作社,為了易於辦成,為了幹部和群眾迅速取得經驗,二三十戶小社為多。但小社人少地少資金少,不能進行大規模經營,不能使用機器。這樣的小社仍然束縛生產力的發展,不能停留太久,應當逐步合併。有些地方可以一鄉一個社,少數地方可以幾個鄉一個社,當然很多地方一鄉有幾個社的。不但平原地區可以辦大社,山區也可以辦大社。
1958年3月的成都會議上,在通過的37個文件中,其中有《關於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併為大社的意見》,人民公社呼之欲出。
二、從仙居事件到社會主義教育
從1955年到1957年,中國農村出現了農業集體化高潮。原來計劃1960年完成集體化的高級形式,毛澤東建議提前到1959年完成,後來到1957年就基本完成了。官方報紙對農業集體化的報道很多。從已有的報道中給人一個錯覺,好像集體化是農民的自願行動。其實不然。就農民的自身利益而言,特別是就那些生產和經營能力較強的農民的利益而言,合作化是對他們利益的侵害。相當多的人是不願意集體化的。因此,在集體化的過程中,一直伴隨着退社與反退社的鬥爭。一直伴隨着對農民的強制和迫害。
先說仙居事件。浙江是全國鬧退社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據當時趕往處置鬧退社潮的中央農工部二處處長霍泛回憶:「我們到蕭山縣和上虞縣的公路上,就遇到數百人的農民隊伍迎面而來。省里同志說,這就是去鬧退社的,我們的車躲開點,免生麻煩,可見農村確實不夠穩定。到了上虞縣委,得知不久前縣領導機關受農民隊伍衝擊……全縣農業社的生產多數暫時處於渙散狀態。」 仙居是鬧退社最嚴重的地區之一。
1955年下半年,毛主席作了關於合作化問題的報告,批評了堅決壓縮合作社的作法,合作化迅速發展。1955年12月,浙江省仙居縣只有4個高級社,入社農戶占總農戶55.86%都是初級社。到1956年6月,加入高級社的農戶占總農戶的88.15%,1957年春天達到91%。同時,社的規模過大。賬目混亂,生產上不聽群眾意見,盲目地將兩熟水稻改為三熟,造成減產,全縣全年減產22%。由於生產管理上問題很多,全縣1956年每個勞動日最高的7角4分,最低的只有9分錢,平均為3角3分錢。與此同時,農村幹部作風惡劣,在生產和分配等重大問題上命令行事,不與群眾商量,動不動就對社員戴政治「帽子」,扣工分、抄家、脫衣服受冷等辦法。合作化以來,在251個鄉幹部中,有74人吊打過人;23具鄉鎮1117個黨員中,有貪污行為的48名,占4.7%。幹部不參加勞動,而且多得工分。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退社的越來越多。此時,縣委不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卻大批「富裕農民思想」,從而使矛盾激化。
1956年秋收後,這個縣個別地區就發生退社問題。1957年4月中旬到5月下旬,在全縣33個鎮中有29個鄉鎮先後發生了鬧事事件。鬧退社、分社,幹部不許,就毆打幹部,哄鬧政府。鬧事後,在全縣302個合作社中,完全解體的有116個,部分垮台的有55個。入社農戶由91%下降到195,被打幹部107人,社員幹部家庭被搜查的有430戶。
事件發生以後,縣政法部門、兵役局(他們有槍)、駐當地部隊、地區公安處組成聯合辦公室,對案件進行偵察。最後共捕了9人,拘留了42人。
對仙居事件,浙江省委和中共中央對楊心培的報告都作了批示。中共中央的批示中要求各地引以為戒,要及時解決社員的意見和要求,要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思想教育,要理直氣壯地批判錯誤言論,對於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要堅決給予反擊。
無獨有偶。1957年1-4月,浙江上虞縣發生各種鬧事47起。其中,因合作化引起的有23起,因糧食問題引起的有11起。到5月份又發生鬧事63起,涉及4具區,25個鄉,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參加鬧事的人數共達1.3萬人。7月份,事態進一步發展,百官鎮和永徐鄉馬家村發生了大旗會(求菩薩的組織)鬧事,參加人數達2000多人。警察向天鳴槍警告,無濟於事,後來向鬧事者開槍射擊,當場打死2人,傷12人,才驅散人群。事後逮捕了鬧事的首要人物和骨幹分子14人,拘留了23人。
農民要求退社不僅發生在浙江,在其它地方也發生了類似情況。
1956年冬天以來,河南省臨汝、永城、夏邑、虞城、民權、商丘、寧陵、柘城、淮陽、睢縣、杞縣、中牟等12個縣的部分地區部分農業社一度發生了鬧社退社現象。據不完全統計,這次鬧社退社涉及到278個高、初級社,700多個生產隊。在鬧社退社中,有的社員到鄉、縣、專區、甚至到省告狀請願。有的社員私自拉走社內牲畜,有的社員私分了社內的糧食、種子、油料、農具和飼料。有的社員毆打幹部。據不完全統計,在這些鬧社退社的事件中,共毆打幹部66人,拉走牲畜4946頭,私分糧食12.5萬斤,種子2.4萬餘斤,油料390多斤,農具200多件,柴火5.2萬餘斤。鬧的方式先黑夜活動,後白天活動;先秘密醞釀,後公開開會;先婦女、老年鬧,後壯年參加;先幾個人、幾戶,後發展到一個生產隊、一個社或一個鄉。因為鬧社、退社,臨汝縣老連社,元月小麥才種40%,虞縣寓賢鄉,元月冬耕地只完成18.6%。民權縣渾子鄉,因鬧社停產1個月。中牟縣劉莊社鄭油磨村,在鬧社過程中,牲畜沒好喂,7天死了11頭。
據不完全統計,到1957年8月,廣東省退社農戶已達7萬戶,約占入社總農戶的1%左右。已垮掉的社共102個,正在鬧退社而尚未退出的共12.7萬戶,約占入社總農戶的2%弱。個別地區曾經發展為群眾性退社的風潮。如佛山專區的順德、南海、中山三縣經濟作物區,受退社風波影響的就有65個鄉,210多個社。僅中山縣永平、南興兩個區,10月下旬分別到省人委要求批准退社的就有16個鄉,600多人。他們有的要回原來的土地、耕牛,有的把已入社的小艇鎖上,不給社用。有的到社的魚塘桑基去撈魚、摘桑葉,有的將已入社的土地翻耕自行冬種。有的因鬧退社而包圍、毆打區鄉幹部、社主任的事件已發生多起。
遼寧省對昌圖、鳳城等9個縣的不完全統計,鬧退社的有1萬多戶,已退社的有4000多戶。退社的社員把入社的馬拉回去。
1957年春天以來,江蘇省各地農村發生了不少的群眾鬧事,泰縣鬧退社事件竟在幾個鄉的範圍內成片發生,有2000多人到縣裡請願。鬧退社員的社員中,中農占60%-70%。他們絕大多數是因為收入減少,少數是因為耕牛、農具、果木折價不合理,或因為在社內不自由,受幹部歧視等。
1956年,農民退社的情況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生。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報告:「今年秋收分配前後,在一部分農業合作社內,出現社員退社和要求退社的情況。退社戶一般占社員戶數的1%,多的達5%;思想動盪想退社的戶,所占的比例更大一些。」「鬧退社的戶主要是富裕中農,其次是勞動力少、人口多的戶和手工業者、小商販等。」退社原因:一是收入減少。全省一般地都有10%-20%的社員戶減少了收入;二是對社員勞動時間控制過死。遼寧農民普遍反映:「農業社好是好,就是挨累、挨蹩(不自由)、受氣受不了,」「入了社,還不如勞改隊,勞改隊還有一個禮拜天」;三是幹部作不民主,社員肚裡有氣;四是對社員入社的生產資料處理不當,將社員的零星樹木、果樹也入了社;五,農村自由市場放開以後,有些社員,特別是一些富裕農民,認為是單幹賺錢的門路了,不願留在合作社裡。
在這些退社事件發生以後,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向全體農村人口進行一次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教育的中心題目是:第一,合作社的優越性問題;第二,農產品統購統銷問題;第三,工農關係問題;第四,肅反和遵守法制問題。就上述問題開展大辯論,弄清大是大非。中央要求各地自上而下地派出工作組主持這種辯論,「以便有力地批判富裕中農的資本主義思想,反對一切不顧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的個人主義和本位主義」。
這次社會主義教育實際是一場政治運動。大辯論一到農村就成了大批判,大鬥爭。這一場政治運動和城市的反右派鬥爭互相呼應,是這場政治鬥爭的兩個方面,有的地方乾脆稱為農村反右派鬥爭教育。批判「合作化搞糟了」、「統購統銷搞糟了」、「反對共產黨的領導」,是城鄉的同一主題。在這場運動中,一些對合作化和統購統銷有牴觸情緒的人受到了懲治。據河北省保定地委報告,清苑縣自開展政治宣傳運動以來,有11個鄉6個人被打,7人被拉,2人遊街,7人被鬥爭。徐水小東張鄉在遊行時,遊行隊伍走到生產不積極的社員門前喊「不生產是右派」,走到瞞產者門前喊「瞞產是右派」,有的單幹農民不願交公糧,遊行隊伍就喊「不交公糧是右派」,看到婦女套磨打牲口,就喊「打牲口的是右派」,一時右派帽子滿天飛。
不知道有多少「有資本主義傾向」的農民遭受打擊。僅廣東省「全省已鬥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其達16000多人,其中已捕2000多人,重新戴上帽子的1100多人,管制135人。陝西咸陽縣鬥爭了158人,有79人捆綁吊打。雲南宜良縣鬥爭了643人,其中被打102人,自殺15人,逃跑8人。廣東惠來縣鬥爭對象有三分之一被打。山東打死、嚇死約10多人。河北省邢台縣王快村400多戶,摸出65戶右派。有的合作社把鬥爭對象全都扣上了右派帽子。
不僅富裕中農反對合作化,反對統購統銷。一些在土改時分得土地的貧農也有人反對。如河北省清苑縣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被整的230多人當中,有18人是貧農。對待貧農的反對意見,通常是教育。全國樹了「劉介梅忘本回頭」這個樣板,教育翻身農民不要忘本,要緊跟共產黨搞社會主義。劉介梅是湖北省黃岡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要過飯,生活在最底層。1950年當了鄉農會主席,入了黨,當了工作組長。土改時分了田,分了「果實」(沒收的地主財產分給貧農)。他想好好種田、經商、發家。但是,統購統銷,合作化打破了他的種田經商發家夢,他就開始反對。經過社會主義教育,劉介梅承認錯誤,作了深刻檢討,認為自己「忘了本」,一定要回頭搞社會主義。 當時,報紙上大力宣傳劉介梅這個典型人物,在中國革命歷史博物館還舉辦「劉介梅忘本回頭」展覽會。後來這個展覽到全國各地巡迴展出。
中國農業集體化過程中,在敲鑼打鼓、紅旗招展的背後,有着廣泛的抵制和強制、反抗與鎮壓。但是,和當年蘇聯集體化比起來,中國農民的反抗和政府的鎮壓都要緩和得多。當年蘇聯為了迫使農民接受集體化,曾付出了慘烈的代價:逮捕、流放了上百萬「富農」;出動正規紅軍和飛機大炮鎮壓農民反抗;在一些地區的鎮壓,其慘烈程度甚至導致某些紅軍部隊(他們也是「穿軍裝的農民」)的譁變。僅在1930年初,捲入反抗的暴動農民就達70萬人。蘇聯「全盤集體化運動」費時4年,而在農民被迫進入集體農社時,他們殺掉了半數以上的牲畜。 中國的農業集體化過程沒有蘇聯那麼慘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深入到每一個村莊是一個原因;中國文化傳統不同於俄國是深層次的原因。
既然農業集體化過程是反抗和鎮壓的過程,那麼,加入了農業社的農民,退出農業社,就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誰要退出,誰就要受到批判和鬥爭。但是,北京大學林毅夫教授認為,在1958年以前的合作化運動中,農民退社自由的權利還受到尊重,直到1958年的公社化運動後,退社自由的權利才被剝奪。還說,人民公社使農民失去「退出權」是產生六十年代大饑荒的重要原因。 顯然,這種與歷史事實完全相悖的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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