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多項罪名而被起訴,雖然獲得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黎智英周五(1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暫時撤消禁止離境命令,但遭法官拒絕。
綜合港媒報導,黎智英12日早上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離港赴美,他的代表律師鄧樂勤表示,黎智英在香港連繫強,持有上市公司,其家人也都在香港生活,萬一黎棄保潛逃會令個人及商業的聲譽毀於一旦。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最後仍拒絕黎智英的申請,並表示將會擇日頒布書面理由。
今年4月,警方逮捕了黎智英等15名泛民主派人士,指他們涉嫌參與非法集結。
黎智英被控4項罪名,其中的一項集結罪,是去年8月31日「反送中」運動支持者發起的「831為香港罪人祈禱」遊行。這次遊行未獲警方同意,但有大批市民參加,當天黎智英走在最前面。
遊行結束後,入夜多區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其中以太子地鐵站流血事件最為激烈。
黎智英還被控涉嫌恐嚇他人。2017年6月4日,黎智英在維多利亞園參加「六四」燭光晚會時,因不滿某報記者追訪而喝斥對方,其後有人報警求助,警方列為刑事恐嚇案處理。
黎智英早前獲准以港幣7000元交保外出,期間不得離境。他上月22日到高等法院本欲申請撤銷其離境禁令,其後擱置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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