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男子被查酒駕棄車跳河身亡 家屬質疑交警”見死不救”

近日,江蘇徐州市男子張士松在被交警查酒駕後棄車跳水逃跑,最後溺水身亡事件引起網友的熱議。但張士松的女兒張寧卻表示,交警大隊民警在父親跳水後沒有任何作為,見死不救,才最終導致父親的死亡。隨即,張寧及家人委託律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職守罪控告現場民警和後續出警人員。

今年46歲的張士松在徐州當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9月15日8點左右,張士松在飯店與朋友一起聚餐,期間大概喝了二兩左右的白酒,結束後張士松並沒有選擇叫代駕,而是自己開車並準備送其中的一個朋友回家。當他駕車經過山水大道世紀橋處時,發現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警大隊在橋東側處設卡查詢酒駕。但是誰都沒想到張士松竟然將朋友留在後座,自己棄車向相反方向跑去,兩名交警發現後跟隨其後。張士松跑出約100米後,從橋上跳水逃跑,此條河的河面寬約20米,水深約3米。9 月16日凌晨57分,張士松的遺體被打撈上岸。

事發後,張士松的家屬在派出所看到的監控視頻顯示:

監控時間21時00分39秒,張士松棄車向西奔跑,後有兩名交警追隨,距離張士松約2-3米。

21時01分20秒,張士松落水,同時追趕的交警開始用手電筒往河中間照。

21時02分09秒,視頻中的張士松還在河中有游泳的動作,交警的手電筒也一直是在追隨着他遊動的軌跡。

21時02分21秒,張士松在河中間開始有掙扎反應。

21時02分29秒,張士松的掙扎反應停止,並且水面慢慢恢復了平靜。」

張寧是晚上22時左右接到家人的電話,告訴她父親跳河了。然而讓張寧不能接受的是,父親21時落水後,有7秒的時間,交警的手電筒的光都照在正在河中掙扎的父親身上,當時現場也有很多群眾在喊「有人落水了!救命!」,但是當時並沒有人下水救人。直到當天22點30分左右,也就是父親落水後一個半小時左右,特警抵達現場疏散群眾,救援方才開始。但這時已經錯失最佳搜救時機,這才造成了父親的不幸溺亡。而且追其源頭也正是因為交警的追趕,父親才會跳河。

事發後第三天,張寧去涉事的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談判」。賈汪區老礦派出所宣讀了針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對於事情的經過,張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隊均表示認可,但是讓張寧氣憤的是,涉事交警大隊的一名大隊長仍舊堅稱:正當執法。

張寧認為人命大於天,如果能救上來,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但是事發是就是因為交警大隊民警就是不作為,見死不救,才會導致自己的父親溺亡。隨後,張寧及家人便委託律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職守罪控告現場民警和後續出警人員。

網友對於此事的評論分化嚴重,有人認為:「交警並沒有直接救人(落水者)的法律義務,也許交警本身就不會游泳怎麼救?而且並不是因為交警的追趕他才跑的,是他自己看到有查酒駕的自己先逃跑的。為什麼不先問問:為什麼要酒駕?又為什麼要逃?」但也有人認為:「無論駕駛員是否酒駕,落水不施救就是違法更何況是警務人員,警務人員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執法者蔑視人命執法犯法必須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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