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男子被查酒驾弃车跳河身亡 家属质疑交警”见死不救”

近日,江苏徐州市男子张士松在被交警查酒驾后弃车跳水逃跑,最后溺水身亡事件引起网友的热议。但张士松的女儿张宁却表示,交警大队民警在父亲跳水后没有任何作为,见死不救,才最终导致父亲的死亡。随即,张宁及家人委托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控告现场民警和后续出警人员。

今年46岁的张士松在徐州当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9月15日8点左右,张士松在饭店与朋友一起聚餐,期间大概喝了二两左右的白酒,结束后张士松并没有选择叫代驾,而是自己开车并准备送其中的一个朋友回家。当他驾车经过山水大道世纪桥处时,发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警大队在桥东侧处设卡查询酒驾。但是谁都没想到张士松竟然将朋友留在后座,自己弃车向相反方向跑去,两名交警发现后跟随其后。张士松跑出约100米后,从桥上跳水逃跑,此条河的河面宽约20米,水深约3米。9 月16日凌晨57分,张士松的遗体被打捞上岸。

事发后,张士松的家属在派出所看到的监控视频显示:

监控时间21时00分39秒,张士松弃车向西奔跑,后有两名交警追随,距离张士松约2-3米。

21时01分20秒,张士松落水,同时追赶的交警开始用手电筒往河中间照。

21时02分09秒,视频中的张士松还在河中有游泳的动作,交警的手电筒也一直是在追随着他游动的轨迹。

21时02分21秒,张士松在河中间开始有挣扎反应。

21时02分29秒,张士松的挣扎反应停止,并且水面慢慢恢复了平静。”

张宁是晚上22时左右接到家人的电话,告诉她父亲跳河了。然而让张宁不能接受的是,父亲21时落水后,有7秒的时间,交警的手电筒的光都照在正在河中挣扎的父亲身上,当时现场也有很多群众在喊“有人落水了!救命!”,但是当时并没有人下水救人。直到当天22点30分左右,也就是父亲落水后一个半小时左右,特警抵达现场疏散群众,救援方才开始。但这时已经错失最佳搜救时机,这才造成了父亲的不幸溺亡。而且追其源头也正是因为交警的追赶,父亲才会跳河。

事发后第三天,张宁去涉事的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谈判”。贾汪区老矿派出所宣读了针对此事的调查结果,对于事情的经过,张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队均表示认可,但是让张宁气愤的是,涉事交警大队的一名大队长仍旧坚称:正当执法。

张宁认为人命大于天,如果能救上来,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但是事发是就是因为交警大队民警就是不作为,见死不救,才会导致自己的父亲溺亡。随后,张宁及家人便委托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控告现场民警和后续出警人员。

网友对于此事的评论分化严重,有人认为:“交警并没有直接救人(落水者)的法律义务,也许交警本身就不会游泳怎么救?而且并不是因为交警的追赶他才跑的,是他自己看到有查酒驾的自己先逃跑的。为什么不先问问:为什么要酒驾?又为什么要逃?”但也有人认为:“无论驾驶员是否酒驾,落水不施救就是违法更何况是警务人员,警务人员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者蔑视人命执法犯法必须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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