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早晨5點左右,中國江蘇省南通市發生城管協管員粗暴執法事件,72歲擺攤老人被拎摔的視頻引發輿論熱議,網友說:「老人被像小雞一樣提溜起來扔出的視覺感受,令人窒息!」涉事協管員家屬已經到醫院看望老人並道歉,多名相關人員遭到處分。
根據網絡熱傳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從一位瘦小佝僂的擺攤老人手裡搶走桿秤,雙方爭奪過程中老人摔倒在地。男子將秤拿走並收進車輛後備廂,老人追趕上前索要,隨後執法男子打開後備廂蓋拿出桿秤,並將桿秤折斷扔到馬路上。老人隨即坐上打開蓋的後備廂中,男子將老人拎起摔在地上。
據悉,老人在事發後被送往南通大學附屬醫院接受治療,傷情不嚴重,頭上有個包。
老人的兒子馬某介紹稱,老人今年72歲,事發當天早上準備在小區門口銷售自家種植的毛豆,不久後就遭遇粗暴執法。馬某表示,自己在15日一大早接到了朋友的電話,稱他72歲高齡的母親被城管打了。事後,對方轉來了醫藥費,希望此事能告一段落。
9月16日,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因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人民幣。
不過,一大票網友認為對涉事人員的處罰太輕:「我給你一千,你家老人給我摔一下看看?」、「天啦,一位高齡母親被這樣當牲口扔地上就拘留和1000元罰款?她缺的是一個道歉,跟這位含辛茹苦的母親道歉,她在努力的活着。你沒有尊敬她!」、「河南小伙掌摑惡人老師被判一年半,南通城管暴摔賣菜老婦刑拘15天。到底還有沒有王法啊???」
還有網友建議該警察局先去考一下法考再給別人普法:「公安機關一堆法盲,丟人得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議百度百科了解一下!」
9月18日,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監察工委公布有關處理情況,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吳某被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施某某政務記大過處分;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協管員陳某政務記過處分;小海街道綜合執法隊隊長錢某嚴重警告處分;小海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公室主任邢某某政務記過處分;南通開發區綜合執法局黨組成員、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沈某某嚴重警告處分。
城管野蠻執法的事情在中國大陸時有發生。此前,網上曾流傳一段賣菜謀生的老人被打得頭破血流的視頻,引起網友的憤怒:「真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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