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早晨5点左右,中国江苏省南通市发生城管协管员粗暴执法事件,72岁摆摊老人被拎摔的视频引发舆论热议,网友说:“老人被像小鸡一样提溜起来扔出的视觉感受,令人窒息!”涉事协管员家属已经到医院看望老人并道歉,多名相关人员遭到处分。
根据网络热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从一位瘦小佝偻的摆摊老人手里抢走杆秤,双方争夺过程中老人摔倒在地。男子将秤拿走并收进车辆后备厢,老人追赶上前索要,随后执法男子打开后备厢盖拿出杆秤,并将杆秤折断扔到马路上。老人随即坐上打开盖的后备厢中,男子将老人拎起摔在地上。
据悉,老人在事发后被送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接受治疗,伤情不严重,头上有个包。
老人的儿子马某介绍称,老人今年72岁,事发当天早上准备在小区门口销售自家种植的毛豆,不久后就遭遇粗暴执法。马某表示,自己在15日一大早接到了朋友的电话,称他72岁高龄的母亲被城管打了。事后,对方转来了医药费,希望此事能告一段落。
9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因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
不过,一大票网友认为对涉事人员的处罚太轻:“我给你一千,你家老人给我摔一下看看?”、“天啦,一位高龄母亲被这样当牲口扔地上就拘留和1000元罚款?她缺的是一个道歉,跟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道歉,她在努力的活着。你没有尊敬她!”、“河南小伙掌掴恶人老师被判一年半,南通城管暴摔卖菜老妇刑拘15天。到底还有没有王法啊???”
还有网友建议该警察局先去考一下法考再给别人普法:“公安机关一堆法盲,丢人得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百度百科了解一下!”
9月18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公布有关处理情况,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施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陈某政务记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钱某严重警告处分;小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邢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城管野蛮执法的事情在中国大陆时有发生。此前,网上曾流传一段卖菜谋生的老人被打得头破血流的视频,引起网友的愤怒:“真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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