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港區國安法的泛民「35+」初選案尚未開審,但已有29人表明會認罪,其中3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表示希望儘早安排求情及判刑。同樣涉違國安法的「黎智英案」的多數被告,此前也全部認罪。分析指,國安法案件屬政治案,基於刑期和經濟考量,估計以認罪換取減刑會成為同類個案的常態。
泛民「35+」初選案於2020年7月進行,旨在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爭取立法會選舉過半數一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該初選案得到近61萬名選民投票,但事後遭當局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多名組織者和參與者,起訴47人,其中29人先後表明會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和大律師楊岳橋等5人。這5人9月5日在高等法院作案件管理聆訊,代表楊岳橋和另2名公民黨前議員的辯方大律師表示,3人希望能儘快求情和判刑。
另一宗主要的國安法案件涉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遭當局指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8月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時,他和三家相關公司皆否認控罪,但控方確認其餘8名被告全部認罪。
梁頌恆:未審先囚對被告構成壓力
美國之音報導,香港前本土派立法會議員梁頌恆相信,前述兩宗主要的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多數被告均選擇認罪,與審訊不設陪審團有很大關係。
梁頌恆說:「國安法的案子有幾個重要現象。首先是由指定法官審理,而且不設陪審團。面對香港目前的政治情況,國安法案件到底是否一般司法案件,是否可以憑著法理去抗辯,大家心裡清楚。」
他說,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未經審訊而被羈押超過一年半,非常不合理,「一個人長時間被單獨囚禁,每天只對著一道鐵欄三道牆壁,其實是相當折磨人的,對意志和精神造成的壓力是相當大。『未審先囚』不是文明社會應該看到的現象。既然還沒審訊,你又怎麼知道被告一定會坐牢呢?」
被告若認罪 刑期或扣減三分之一
他說,香港的法制容許被告因認罪獲得減刑,一般約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
梁頌恆相信,港區國安法被告選擇認罪會成為常態。他說,「你會發現,當局就很多案件會申請不披露內容,也就是媒體的禁制令。這意味著,就算我選擇打官司,我能透過官司去表達的訊息也十分有限。最後成本付出了,卻看不到潛在回報。」
林彥邦:律師費開支非常高
香港獨立記者林彥邦則相信,黎智英案和「35+」初選案的47名被告紛紛認罪,既有刑期因素,也涉及經濟考量。
林彥邦認為,這些被告已估計勝訴機率非常小,「在法院繼續把程序走完,主要是希望能把自己的觀點在法院說出來,作為歷史紀錄,但是如果堅持這樣做,自己坐牢的時間到底有多長,這是誰也說不準。還有,如果法庭程序很長的話,律師費的開支也是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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