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存糧10天以上,義烏的操作把人整蒙了

又要日常存糧了?

近日,義烏官方發布的倡議書稱,城鄉居民按家庭日均口糧消耗量計算,應保持10天以上存糧;各部門、各單位食堂儲糧,應保持不少於上年度15天日均消耗量庫存。

義烏的這份倡議書,來得有點莫名其妙,讓很多人突然緊張了起來。

倡議書全文不過400來字,稱儲糧目的是要增加社會應急能力,提高城鄉居民儲糧水平。

而倡議居民存糧10天以上,強調的是一個「全民參與」。再看發布單位「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基本可以推斷,這或許只是這個「小組」發布的日常工作。

其實,稍微向義烏本地人打探下,就能了解到,當地並沒發生什麼異常狀況。官方發布倡議書後,也沒出現超市搶糧之類的情形。

網上檢索「社會化儲糧」會發現,浙江很早就在推行這一政策了。2019年開始實施的《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健全糧食儲備制度,「並引導和鼓勵社會化儲糧」。

也是在2019年前後,浙江各地政府陸續都發過類似的儲糧倡議書。比如今年2月,台州下轄的仙居縣曾發文倡議,城鎮家庭存量10天以上、農村家庭存量20天以上。

浙江為啥要倡議社會化儲糧?

翻閱浙江各地的倡議書大致能看出,浙江推行社會化儲糧的大背景,是為了保護糧食安全,試圖在充滿不確定性的環境下,保持糧食儲備安全的確定性。

去年3月初,浙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在衢州龍游縣開展調研時曾提到,當前國內國際形勢紛繁複雜,要加快推進社會化儲糧工作,引導鼓勵城鄉居民適度增加日常儲糧。

簡單來說,原先儲糧主要靠國企的大型糧庫,現在呢,除了大的糧庫,企業可以儲備點糧食,老百姓家裡也可以存點糧。

儲糧行為更分散了,這樣既減輕了糧庫的壓力和成本,又提高了整體的抗風險能力。

放到更大的範圍和更遠的維度看,社會化儲糧這個看似新穎的概念,在我國其實算是傳統了。

畢竟,「廣積糧」的思維根植於民族文化中。我小時候在農村,家家戶戶都會存上一兩年的餘糧,以備不時之需。

但這些年,隨着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迫於生存壓力,除了留足基本口糧外,更願意儘快將糧食賣出去,以換取流動資金。有些農民長年在外打工,家裡也沒有儲糧的需要。

城市居民就更不用說了,小區周邊不是便利店就是超市,買米買面分分鐘的事,也沒什麼囤糧的動力。

在大家印象中,如今商品經濟這麼發達,足不出戶就能買到日常所需,就算廚房裡沒有一口餘糧,也不用擔心。

發布倡議書鼓勵家庭存糧10天以上,對政府有關部門來說,只是他們日常工作的一小部分,有其對糧食安全的考量。

但這類考量,和居民日常生活情境,發生了脫節。加上倡議書通篇下來都是語焉不詳的官話,給大家留下遐想空間。

換言之,普通人不了解政府部門為何要此時倡導「民間儲糧」,其必要性和迫切性體現在哪——如果不說清楚這一點,有關部門被質疑「故意製造緊張氣氛」、「刷存在感」,也不算冤枉。

當然,家裡存點餘糧,以備不時之需,總是好的。但人的消費習慣很難改變,在城鄉居民都高度依賴市場交易的今天,只要市面上糧食供應充足,個人就很難有自發儲糧的動力。這也是這類倡議稍顯尷尬的原因。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四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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