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人離家工作須攜許可證 違規個人最高罰款近2萬

作為第四階段封鎖措施的一部分,從周三 (8月5日)晚上11點59分起,除了屬於被許可經營的場所之外,墨爾本地區的所有辦公場所必須關閉,需要離家工作的所有必要行業員工,在上下班時也必須攜帶新的工作許可證,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

據七號新聞台報道,維州司法部門網站周三上午崩潰,原因是大量墨爾本必要行業員工趕在最後期限前下載許可證模板。

維州司法部門也證實該網站已經崩潰,並稱還可以從維州州長內閣部(DPC)和衛生與公眾服務部(DHHS)下載許可證模板。

據九號新聞台報道,所有要求員工上班的僱主必須在周三晚上11:59前發放工作許可證,僱主有責任確保所有必要行業員工都已經獲得許可證。員工在上下班時必須隨身攜帶許可證,其中包括帶照片的身份證件。

根據第四階段封鎖規定,工作領域已被列入獲准經營名單,或者工作在已批准的現場工作類別中、無法在家工作的員工均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證。如果僱主向不符合規定的員工發放許可證,個人最高可被罰款1萬9826澳元,企業將面臨最高9萬9132澳元的罰款。

此外,任何違反許可證制度的個人,將面臨個人最高1652澳元的現場罰款;企業的現場罰款最高為9913澳元。這主要是針對上下班時未攜帶工作許可證的僱主和員工。

僱主必須從司法部維州政府網站下載許可證模板並填寫,然後僱主和員工都必須在許可證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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