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陽4兒童被埋案 質量監督站長以「玩忽職守罪」遭起訴

今年4月18日下午,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的一處建築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4名兒童壓埋致死的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會關注。11月27日,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檢察院公布的起訴書顯示,原陽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劉某某,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收受他人財物後,為徇私情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4月18日,原陽市內某建築工地內挖出四名兒童遺體,經調查發現,工地涉事車輛違規作業,且該施工方在傾倒土方時,未及時發現有兒童正在坑內玩耍。隨後,公安機關刑事拘留8名開發商及施工人員。

而在此前,該施工工地曾被舉報違規開發建設。事發前3天,當地建設局還曾對該企業下達過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周內辦理好相關手續。所以在事故發生時,該建築公司在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動工。現場張貼的”平面布置圖”上沒有任何標識,也沒有安全監督等人的聯繫電話。

這4名遇難兒童最小的5歲,分別屬於3個家庭:李姓家庭以及劉氏兩兄弟家庭。李先生曾經提出過疑問:「現場周圍的土比較硬,沒有看到倒塌的痕跡,為什麼孩子會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死亡?」 對於家長的質疑,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骨科主任醫師劉國輝解釋稱:「根據目前現場來看,在一個如此狹小的空間內,裡面的氧分沒有的情況下,是能夠在幾分鐘甚至更短的時間內造成小孩的窒息死亡的。」

劉國輝補充道:「如果現場能夠及時發現就能很快的將人救起來,但是這一情況對時間的要求較高,通常情況來看,缺氧3分鐘之後,就有可能造成腦死亡,5分鐘之後就有可能造成永久性死亡。「

11月27日,當地檢察院公開了起訴劉某某的相關信息,其作為原陽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收受對方一箱價值2300元的《劍南春》白酒後,在知道施工方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仍舊放任對方繼續施工,最終造成4月18日的事故發生,四名兒童死亡。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到案後對他的罪行供認不諱,甘願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依法對他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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