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4儿童被埋案 质量监督站长以“玩忽职守罪”遭起诉

今年4月18日下午,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的一处建筑工地自卸车倾倒土方时,将4名儿童压埋致死的事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关注。11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公布的起诉书显示,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刘某某,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为徇私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4月18日,原阳市内某建筑工地内挖出四名儿童遗体,经调查发现,工地涉事车辆违规作业,且该施工方在倾倒土方时,未及时发现有儿童正在坑内玩耍。随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名开发商及施工人员。

而在此前,该施工工地曾被举报违规开发建设。事发前3天,当地建设局还曾对该企业下达过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周内办理好相关手续。所以在事故发生时,该建筑公司在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现场张贴的”平面布置图”上没有任何标识,也没有安全监督等人的联系电话。

这4名遇难儿童最小的5岁,分别属于3个家庭:李姓家庭以及刘氏两兄弟家庭。李先生曾经提出过疑问:“现场周围的土比较硬,没有看到倒塌的痕迹,为什么孩子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死亡?” 对于家长的质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刘国辉解释称:“根据目前现场来看,在一个如此狭小的空间内,里面的氧分没有的情况下,是能够在几分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内造成小孩的窒息死亡的。”

刘国辉补充道:“如果现场能够及时发现就能很快的将人救起来,但是这一情况对时间的要求较高,通常情况来看,缺氧3分钟之后,就有可能造成脑死亡,5分钟之后就有可能造成永久性死亡。“

11月27日,当地检察院公开了起诉刘某某的相关信息,其作为原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收受对方一箱价值2300元的《剑南春》白酒后,在知道施工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旧放任对方继续施工,最终造成4月18日的事故发生,四名儿童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对他的罪行供认不讳,甘愿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对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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