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撈」狀告「河底撈」侵權被駁回

據中新經緯12日報道,近日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針對「海底撈」狀告「河底撈」商標侵權一案進行一審宣判,駁回了海底撈訴訟請求。法院認為消費者不會對河底撈的餐飲服務來源產生誤認,也不會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海底撈之間有特定的聯繫,故被告河底撈不構成對「海底撈」的商標權侵犯。

「海底撈」成立於1994年,是中國國內一家以經營川味火鍋為主、融匯各地火鍋特色為一體的大型跨省直營餐飲品牌火鍋店,全稱是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而「河底撈」餐館於2018年9月20日核准登記,主要的經營範圍為中餐服務的河鮮方向,宣傳語為「河底撈,吃洞庭河鮮就到河底撈」,招牌上的全稱則為「河底撈好味道」六個字。「河底撈」並沒有像「海底撈」一樣使用英文字母作為店鋪logo,而是使用一條活蹦亂跳的魚圖像代替。

法院表示,原告海底撈公司提出被告河底撈餐館使用的「河底撈」標識與其核准註冊的「海底撈」商標為近似商標,就文字商標而言是否近似,一般需要結合音、形、意等方面綜合認定。而本案的兩方無論從字體的字形、讀音、構圖、顏色,還是從兩方經營的菜品等方面,均不會使一般的消費者對河底撈的餐飲服務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海底撈之間有特定的聯繫,故被告河底撈餐館不構成對原告註冊「海底撈」商標權的侵犯。

法院最後駁回海底撈公司申請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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