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NGO工作者遭囚近五年 國際特赦呼籲中共放人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周五(18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共釋放遭其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NGO工作者李明哲。

李明哲因網路言論2017年3月19日在中國「被失蹤」後,同年11月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迄今遭關押逾1,825天,距離刑期屆滿的2022年4月14日不足一個月,但其妻李淨瑜卻仍未收到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更未得到中共有關釋放日期的任何消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周五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高喊「中國釋放李明哲,讓明哲回台灣」、「5年期滿,立即釋放」和「言論自由無罪」等口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遭關押的李明哲被迫吃餿食、沒有足夠的保暖衣物,COVID-19疫情爆發後,家屬16次探視都遭到拒絕,連親情電話也不被允許撥打。

國際特組織赦呼籲中共立刻說明釋放日期,並絕不可用任何理由,持續姿意監禁李明哲,若中共未如期釋放,國際特赦組織將展開大型集結活動並為他發布緊急救援。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江榮祥表示,中國法院判決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權利2年。依中國法律規定,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准出境。因此,李明哲到2024年4月中旬前,恐不被允許離開中國。若中共因不願見到李明哲返台行使公民權就持續將其羈留於中國,斬斷他的社會聯繫,加重他的經濟負擔,這是「殘忍、不人道的處罰」,實屬酷刑。

立委王定宇說,李明哲不只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一個自由言論的主張可以被關押這麼久;也代表習慣台灣自由民主環境的國人都有被恣意拘押的風險。他希望中共好好思考如何讓人尊敬,霸凌自由的言論會被世人唾棄。

市議員邱威傑呼籲台灣民眾對此事有更多認識,了解中國是多麼不可信任的國家。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則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下,適時公布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等被中共以間諜罪定罪的台人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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