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翻牆罪」即將出台 網友:糞坑上蓋了

11月14日,中國政府機構發布了關於《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有多項涉及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平台隱私規則、個人身份認證等意見。在此之前,中國網民避開防火牆上外網會受到治安條例處罰,現今,可能將面臨定罪判刑。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發布了關於《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有網民留意到,該條例第四十一條、六十六條涉及到「數據跨境」問題並規定了相關處罰方式,恐為「翻牆罪」所量身定製:

第四十一條: 國家建立數據跨境安全網關,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法律和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予以阻斷傳播。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提供用於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的程序、工具、線路等,不得為穿透、繞過數據跨境安全網關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技術支持、傳播推廣、支付結算、應用下載等服務。境內用戶訪問境內網絡的,其流量不得被路由至境外。

第六十六條: 個人和組織違反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其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二條(十一):數據跨境安全網關是指阻斷訪問境外反動網站和有害信息、防止來自境外的網絡攻擊、管控跨境網絡數據傳輸、防範偵查打擊跨境網絡犯罪的重要安全基礎設施。

網友在憂慮自己不能在上外網觀看喜歡的節目之時,也在竭力尋找避開翻牆罪的可能。細心的網友發現,《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總則第二條提到「自然人因個人或者家庭事務開展數據處理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並這一條分享給網友。

但也有網民對此不樂觀,說法律條款是這樣規定,但如果他們不想讓你上外網,即使有工作繁忙的需求還是會被定罪。

網友「Electronic-Inside-62」:「以前是以治安處罰來搞你,現在直接有法可依了,很好!很有精神!」

「郇郇-」評論說:「哈哈,糞坑上蓋了屬於是。」

「一點刀圭」說:「就全國研究生別搞科研了唄。」

「園子裡的圓圓喵」說:「歷史是個輪迴,一聲嘆息。」「

「型老E」說:「不太明白,第二條這是『你自然人想上外網可以上啊,但給你上外網提供服務的我們要抓』的意思麼……」

「AB一大波奇葩正在烤雞」說:「所以說我一直想知道華姐(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是怎麼上的推特怎麼宣傳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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